[新聞] 女業務害公司蒸發63萬 竟還告老闆恐嚇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8-09-04 09:06:53
※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rick102233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女業務害公司蒸發63萬 竟還告老闆恐嚇
時間: Mon Sep 3 12:22:59 2018
聯合
林姓科技公司負責人不滿黃姓女員工疏失,將網路遊戲幣誤轉他人,導致公司瞬間損失63萬
元,向黃女說「我真的難保你人身安全」,黃因此控告他恐嚇,但檢方傳訊黃躲避不出庭,
且林言論僅出言不遜非恐嚇,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黃女指控,自己在林男(32歲)公司工作,負責網路遊戲幣買賣業務,去年因誤轉遊戲幣給
他人,導致公司損失63萬多元,後來就被林約出談判,對方找來眾人恐嚇她「我真的難保你
人身安全等」,最後還要她簽本票。
林到案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黃女因為誤轉遊戲幣給他人,所以當天有和她約在超商協調賠償
,並沒有恐嚇對方,雖然有請朋友陪同,但友人不是黑道,整件事都是黃女自導自演,因為
她簽完本票就不肯還錢,還跑來向他提告。
檢方認為,黃女在警訊時指證歷歷,還提出錄音光碟,為了釐清情節真偽,經2次傳喚黃開
庭卻都沒來,核發拘票拘提也未果,因此認為她提出的證據真偽難以判定。
另根據黃指稱林對她說的「我真的很難保你人身安全」、「因為你的地址、戶籍,身分證都
給他們了」等語,依文句前後脈絡,可認定是索討賠償警告意味濃厚,但沒說出要用哪種手
段加害她的生命、身體。
檢方認定,黃僅算是「出言不遜」,非恐嚇的「惡害通知」,因此和恐嚇罪嫌的構成要件不
符,加上現場為便利商店,若林確有恐嚇之意,依常理並不會選擇如此公開地點,認定林犯
嫌不足不起訴。
https://goo.gl/iwKR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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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把債權賣給討債的就真的不能保你人身安全了無誤
不過這檢察官一定仇女,叭叭叭,女生被恐嚇怎麼會敢出庭,拘提也不敢來啊
父權壓迫啊
作者: force03 (force)   2018-09-04 09:10:00
為什麼要恐嚇不能選便利商店 這邏輯不懂?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8-09-04 09:21:00
覺得新聞沒頭沒尾的,看不太懂
作者: checkmarx (marx)   2018-09-04 09:26:00
2
作者: FF16 (好無聊)   2018-09-04 09:32:00
這恐嚇沒錯吧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18-09-04 09:42:00
標準資方下的標題呵呵
作者: kevabc1 (abc1)   2018-09-04 09:56:00
下X母豬還錢沒??
作者: keckelly (請叫我企鵝先生)   2018-09-04 10:02:00
開庭不到直接無罪? 酷靠 我搞錯了,樓下噓我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8-09-04 10:10:00
偏不噓樓上
作者: Mr0829 (不愛了也是一種愛)   2018-09-04 10:29:00
讓公司損失63萬 棒棒 還在扯
作者: SCLEE5566 (歡迎詢問)   2018-09-04 10:39:00
雞掰一定很臭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8-09-04 11:26:00
都有問題吧...一個傳不到拘不到 另一個拿對方個資和安全逼簽本票後面那個比較怪 拿你個資跟你說你跑不掉、人身難保沒說手段就不能認定恐嚇?這會翻掉一堆案吧
作者: Ta152   2018-09-04 11:32:00
這告他合理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8-09-04 11:34:00
我真的難保你人身安全 僅出言不遜非恐嚇?
作者: nashill13 (Archer)   2018-09-04 11:55:00
逼簽本票還不算恐嚇哦…不知道還是不想出庭還是不敢出庭甚至是“不能”出庭
作者: sqt (深海)   2018-09-04 12:33:00
能落人談判+逼簽本票,滿有手段的.一般人都會嚇到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18-09-04 12:58:00
顆顆,所以究竟是為何傳喚不到呢,這不算恐嚇?
作者: usarak (喝 )   2018-09-04 13:53:00
合法的公司會叫人簽本票?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18-09-04 14:23:00
早期天堂真的有些公司每天買賣合台幣幾百萬的
作者: dawn5566 (晨曦)   2018-09-04 15:06:00
這還不夠恐嚇喔?
作者: eyebling (閃亮亮)   2018-09-04 18:07:00
網路遊戲幣買賣?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8-09-04 18:42:00
你是香蕉<==毀謗 你不要像蕩婦一樣給人爽爽幹<==建議 懂?
作者: leaff (KERORO軍曹)   2018-09-04 21:09:00
其實這個新聞跟性別完全沒關連性
作者: Rocker5566 (搖滾56)   2018-09-05 02:32:00
文組真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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