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自5月份轉單位後,我對應的窗口只有倉庫的課員,並非倉庫課長。僅有需要用印
的情況才會找到課長,但一直以來沉默不語,他也會主動給印章,也就是並不會造成直接
衝突的原因。
本文:
雖然是轉調單位,但換湯不換藥,作業內容都相同。而這位課長不知看準哪一點,在某次
出貨後把應繳回給我的單據故意拿給他人,然而這位接受者還打電話給我,請我去某處取
回。那時我沒反應也沒找那位課長好好談,反正找回來就好。
而我又於昨天又遇到相同狀況,這一次我打電話給他請他把單據還我,他回我會再找找。
今日狹路相逢,我再次提醒他,沒想到他回我:就不見啦,你去重印呀......我說這已經是
第二次發生了。更戲劇化的在後頭,他居然拍桌大罵:X你涼,妳給我滾出去,不要再我
這裡亂,妳滾!滾!
於是,我馬上告知我的課長,再由她向上秉報。沒想到我的主管竟說歷代小姐都被他欺負
、罵哭,甚至離職(天啊,這種人還能存活?)。我想問各位會怎麼面對/處理,我側面
得知消息是他明天會跟我道歉(?),但我的家人沒辦法接受,我們想寄存證信函或另尋
其他方式,各位還有其他的建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