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ouser (auouser)
2018-07-16 23:36:50小妹遇到一個問題是
如果我已經按公司規定 "提前一個月" 提出離職
(我知道勞基法是20天)
然後工作部分大概一周就交接完了
我想問的是 , 後面幾天如果我要請事假 (無薪)
1.依法 , 老闆可以不准嗎 ?
2.有違反法律規定嗎 ?
作者:
willism (hpc5)
2018-07-17 10:24:00一樓八成是立委,可以自訂法律...通則明明是有正當理由,一年14天內應准假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8-07-17 10:14:00
吉他強制罪 不過我看是不敢 乖乖奴吧
不要用特休阿,特休全薪耶!病假還有半薪,能不用就不要阿
作者:
luke72 (ccc)
2018-07-16 23:42:00法律規定事假需要勞資雙方同意才能請 老闆可以不准但是不准又怎樣 最多就曠職三天依法開除
作者:
luke72 (ccc)
2018-07-16 23:48:00另外勞基法有規定你可以請謀職假 這個老闆不能說不准
妳為什麼對公司那麼好請事假??病假沒用完就用啊~~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8-07-17 01:15:00特休都用光了?不然真小妹 每個月還有一天無敵的生理假阿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å‚»å‚»åˆ†ä¸æ¸…楚)
2018-07-17 01:16:00你 等於 吃了無敵星星
作者:
luke72 (ccc)
2018-07-17 01:50:00謀職假沒有限資遣 只是反正無薪 事假謀職曠職還不都一樣
謀職假是要給薪的 因為無預警的資遣別人要有緩衝讓員工找工作 跟勞工離職要提前一個月一樣的道理
作者:
h816090 (~FABULOUS~)
2018-07-17 13:06:00請半薪病假吧
作者:
auouser (auouser)
2018-07-17 20:11:00謝謝各位~~大概知道了 (就是因為沒有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