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拿聯發科的秘密向高通做簡報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3:14:26
拿聯發科的秘密向高通做簡報 工程師想賠100萬遭拒
聯發科鍾姓工程師接受美商高通公司挖角,被控拿聯發科的相機技術等營業秘密向高通做
簡報,辦離職時,東窗事發,想賠100萬元了事,被聯發科拒絕;台北地院今天依未授權
擅自重製營業秘密罪判處鍾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緩刑2年,向公庫繳40萬元。
可上訴。
鍾2010年進入聯發科,2015年轉多媒體研發部,2016年1月,聯發科競爭對手美商高通有
意延攬鍾,鍾約好與高通3位美國主管英文面試,為爭取工作機會,他將新的雙相機技術
、晶片設計及相關演算法原始碼、手機軟體原始碼等檔案下載,存在筆電中。
之後,鍾回家將下載後的所有相關秘密檔案編製成「自動對焦技術簡報檔」共134張投影
片,事先傳給高通的主管過目,並於2016年1月22日到高通面試時,親自在場向高通美國
總公司的人做簡報,獲得錄取通知。
鍾後來向聯發科辦理辭職手續,依規定接受聯發科人事部門的稽核,被發現多次在聯發科
的共用資料區異常、大量下載聯發科的機密到公用桌機,再複製到外接硬碟上,轉到個人
電腦裡,聯發科報案,鍾被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時,鍾認罪,表示要賠償聯發科100萬元和解,但聯發科不肯;公訴檢察官認為
,鍾竊取的營業秘密會使聯發科喪失市場利基、競爭力,建議法官不要判緩刑。
不過,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鍾任職聯發科期間所掌握的職務內容,具有高度經濟價值,
他對高科技產業領域影響負有保密義務,鍾於審理中,數度想與聯發科談和解,雖未達成
協議,但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沒辦法和解不能完全歸責於鍾,判鍾緩刑。
5.備註:
會使聯發科喪失市場利基、競爭力,判處鍾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7-04-12 13:14:00
轉寄自八卦版唉,技術不值錢,洩漏機密重罰5w
作者: sumo78 (Q0Q)   2018-04-12 13:17:00
所以民事最後賠多少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8-04-12 13:17:00
比100萬還少
作者: JRD (傻了~~~)   2018-04-12 13:18:00
法院認證的技術價值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3:22:00
民事應該還沒開始,但是刑式有罪民事一定跑不掉,頂多脫產~他應該也進不了 qcom,只是讓 qcom白爽了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8-04-12 13:25:00
QQ
作者: LinuxKernel (Linus Torvalds)   2018-04-12 13:29:00
5萬XDD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8-04-12 13:30:00
不知道每台電腦紀錄隨身碟傳輸紀錄
作者: Amagami (SS)   2018-04-12 13:35:00
有那麼先進嗎?應該是高通跟聯發科說的吧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3:35:00
啊我白痴,他是2016被告,現在都2018,他已經在qcom才是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8-04-12 13:36:00
大M員工離職,都會有程式拉出所有隨身碟傳輸紀錄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18-04-12 13:40:00
高通只是想要瞭解這個員工在聯發的程度如何,做了什麼。並沒有證據證明高通用了他的演算法,否則早連高通一起告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8-04-12 13:52:00
QCOM自己搞不好還做個更好,應該是不會參考發哥的東西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8-04-12 13:53:00
人才就是要一直跳,發哥從其他公司挖人才,再被其他公司挖走,剛好而已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8-04-12 13:56:00
不過QCOM雇用這樣的人,也會這種人偷走機密到競業公司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8-04-12 13:57:00
發哥不找我面試沒關系 到時候我去高通 發哥就好笑了哈哈哈哈哈 連我是人才都看不出來 發哥也不過如此
作者: closedltw (外觀檢察機)   2018-04-12 13:58:00
光是能夠知道對手怎麼做的這已經是非常有用的資訊了不見得一定是要偷技術,有時可能只是想知道差距還有多少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8-04-12 14:00:00
想知道這位鍾姓工程師後來有沒有成功跳槽到QCOM
作者: kof2200 (K General)   2018-04-12 14:06:00
結果到海思。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18-04-12 14:08:00
罰這個金額真的在污辱發哥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8-04-12 14:25:00
都這麼聰明了,回到家再憑記憶重製投影片不會嗎?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8-04-12 14:26:00
白癡法官 這種動輒幾十億上百億的事情判這麼輕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8-04-12 14:26:00
應該是像海邊布雷爾一樣,投影片都叫四大奴才來做!
作者: mihailseiko   2018-04-12 14:27:00
5..5萬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8-04-12 14:35:00
阿鐘:計畫通~
作者: lkk0752 (毫無反應,只是個300)   2018-04-12 14:35:00
重罰五萬換一張高通的offer,你說划不划算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8-04-12 14:36:00
樓上,他本來要出40萬耶,發哥不要的....打錯,100萬鬼島攻城屍就是攻城屍,多學學人家海邊布萊爾怎麼爬上去!一個連投影片都不會做的,可以年領海邊20多張,攻城屍大敗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8-04-12 14:44:00
鬼島就五萬的價值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4:45:00
其實現在重點是民事,現在以刑逼民;100w和解就沒民事了公司當然不要;大條的在後面……他應該最後只能去陸商,因為有被判刑確定。只是刑事50天這個,其實我不太能確定是重還輕; qcom就不要用到有含陷阱的測試用副程式埋firmware裡,那就好笑了,之前忘了是公司告via還是via告公司,有中這招
作者: Cliffx   2018-04-12 14:50:00
高通敢用這種人?
作者: mercedeces (M__M)   2018-04-12 14:51:00
q康如果中招,照米國判法,應該是幾億鎂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4:52:00
威盛電子董事長王雪紅及總經理陳文琦涉嫌在二○○○年派遣公司市場部經理張至皓充當商業間諜,至友訊科技公司竊取「IC晶片模擬測試程式」,日前被控妨害秘密罪等,王雪紅及陳文琦一同被求刑四年有期徒刑、張至皓三年有期徒刑。==> 是這個,後來被友訊發現連 typo都一樣,就告到翻
作者: JRD (傻了~~~)   2018-04-12 14:52:00
以刑逼民? 可以刑法已經判了 要怎逼? 還能判更重嗎?拿100萬賠發哥 被法官認為有誠意 那不就代表 法官認為金額差不多嗎? 如果值10億 拿一百萬去賠 法官會認為有誠意嗎?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5:04:00
喔,不是,刑事/民事可以同時進行,刑事判決確認可以當成民事依據;公司刑事可以用背信之類這種有案底的讓你留案底一次GG,民事著重與營業傷害的求償
作者: jab (Jab 滉)   2018-04-12 15:05:00
那是刑事判決 接下來還有民事訴訟等著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8-04-12 15:06:00
韓國不意外
作者: jab (Jab 滉)   2018-04-12 15:06:00
刑事有罪確定 那被訴方的民事籌碼會少很多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8-04-12 15:10:00
民事賠錢,但這個是有重要到那嗎?高通又不是沒人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5:10:00
他現在被判刑事就沒公司要你(斷你後路),民事大額賠償(就算脫產也可以每個月卡你薪水)~基本上玩到這邊,人生已經GG(如果認定有3000w價值,就背債一輩子,不知道能不能申請破產就是了)
作者: JRD (傻了~~~)   2018-04-12 15:12:00
如果還沒判刑事 才有所謂以刑逼民吧 怕有前科 前途黯淡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5:12:00
對 qcom是賺到,又消耗掉你一個rd,又知道你現在ic在幹嘛,朝你弱點打(知道對方架構是重要戰略意義)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8-04-12 15:15:00
太弱了 模範生都是被起來快點到廁所寫出程式碼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8-04-12 15:18:00
科技業版果然一點法律素養也沒有,又不是5萬就算了,民事賠償還有得談呢。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5:18:00
其實我有講的不夠精確,這個案子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所以民事會在刑事起訴後開始2審前,時間上會比民事來得晚,那這案子都判了,民事應該是沒救了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18-04-12 15:19:00
看到罰五萬就高潮高中公民該重修了...還有民事要打呢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5:25:00
現在公司都是針對個人,和qcom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那天拿到qcom source code 發現有我們的東西就比較精彩,但是證據取得困難,你又不能觸犯毒蘋果(就證據來源有問題)所以qcom應該爽爽沒事我著重的是刑事50天,這是重大架構;via那個3年(只是測試程式被抓到)這判決的比例原則實在是看人爽的(雖然法官不一定參考前案)
作者: gn01216674 (Dog)   2018-04-12 15:49:00
小偷誰敢用 讓我想到群聯上次也有小偷被抓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5:54:00
對了,這5w不是繳給公司的,是繳給法院的。另外一提,會看的大概都是rd,也可能都會跳槽,自己要多注意自身保障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8-04-12 16:10:00
簡單來說,這位攻城屍嫌發哥給太少,Qcom願意挖他,
作者: Cliffx   2018-04-12 16:11:00
搞不好Qcom最後也沒用他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8-04-12 16:12:00
既是美商,薪資又高,當下攻城屍應該內心情緒高張吧?不過我還是覺得很糟糕的一點:你是不會憑記憶回家製作投影片喔?你的能力是否不足以跳槽去Qcom?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8-04-12 16:16:00
抓得好!!!!抓你幹技術的技巧太差,人生GG剛好!
作者: gong0304 (黑驢)   2018-04-12 16:27:00
其實是懶吧,但是rd常常都撿便宜,直接拿圖就用;但是這個例子是 ppt 在人家手上,給不好是被qcom的人出賣。還100多頁,這賴都賴不掉;關鍵是投影片那來的~存在公司電腦再寄就是自己白痴(用上班時間做投影片)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18-04-12 16:38:00
這種東西應該是部門等級 自己靠記憶重製有點難度吧
作者: docker (船塢工人)   2018-04-12 16:41:00
100萬的東西還叫機密喔
作者: miname (>.<)   2018-04-12 16:41:00
應該是錄取後辭職才被抓到,怎麼不直接潛逃國外?
作者: Morphee (千磨萬擊還堅勁)   2018-04-12 17:03:00
賺到了
作者: jeromeshih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   2018-04-12 17:43:00
看來法院覺得公司技術比員工還覺得不值錢
作者: Sam27 (Sam)   2018-04-12 17:50:00
民事跟刑事是兩回是,他都坦承錯誤了,刑事不可能判重
作者: xetherz3 (!_!)   2018-04-12 18:18:00
可撥低能法官 台灣價值只值五萬?
作者: Alphaz (@@)   2018-04-12 18:44:00
勞工好爽啊 賣國罰個幾萬就了事XD
作者: willism (hpc5)   2018-04-12 18:57:00
技術只值5+40萬,明天跌停一價到底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8-04-12 19:07:00
五萬不是台幣 要加乘 沒被罰過錢的處男喔
作者: void0 (想被殺啊)   2018-04-12 19:25:00
五萬要賣多少葡萄
作者: HANJIUN (HANJIUN)   2018-04-12 19:52:00
結果還是賺 XDDD然後等後面看要賠多少了 XD
作者: dataflow ( )   2018-04-12 19:58:00
是部門等級沒錯 一個人記憶不可能重製有些東西是別人做的 他自己也不清楚
作者: Awenwen (初心者)   2018-04-12 20:01:00
要用這種方式才拿的到高通的offer嗎…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8-04-12 20:04:00
被起訴就限制出境了呀,怎麼去美國就職新晶片應該至少10~20幾個發哥工程師完成吧 然後被一個小王八蛋全部端拿去面試
作者: waylank1234 (Maxi)   2018-04-12 20:51:00
基本上有案底加上是屬於這一類洩漏機密的,之後想進這一類的都沒啥辦法了
作者: zka (zka)   2018-04-12 20:51:00
恐龍法官
作者: Cliffx   2018-04-12 21:10:00
有別篇報導說這個人最後也沒去成高通
作者: geniusw (silence)   2018-04-12 21:11:00
真的是個拉機
作者: Neo123 (尼歐)   2018-04-12 21:35:00
這種不關什麼 鬼法官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8-04-12 21:47:00
5萬XDDD
作者: sendtony6 (TY)   2018-04-12 21:51:00
重罰5萬,大家快去帶槍投敵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18-04-12 23:09:00
法官就文組的咩,誰懂你科技業的重要性啊XD搞不好人家聽過海邊還不知道聯發科勒
作者: tomatoholic (五包番茄醬)   2018-04-12 23:58:00
哈哈理組哈哈
作者: apolloapollo (apollo)   2018-04-13 00:38:00
作者: sakamoto824 (啊顥)   2018-04-13 03:11:00
太傻 現在Client端都馬有Endpoint 的管控 種個Agent啥都能看
作者: jack52073 (歧途遠航)   2018-04-13 06:21:00
法官簡稱: 智障
作者: ptta (ptta)   2018-04-13 07:18:00
接下來的民事賠償是幾千萬吧,現在只是刑事而已
作者: RBaldelli (Rocco)   2018-04-13 07:22:00
上面理組的都沒有法律常識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04-13 08:11:00
身為工程師竟然不知道端點都會裝 Agent 錄你在幹嘛那被抓到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blue237 (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2018-04-13 08:37:00
真是夠蠢的,這圈子就這麼大,竟然不知道面試官跟自己老闆也是朋友,兩個一聊就知道你偷了公司資料去面試,死路一條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18-04-13 09:18:00
少賠95萬,賺翻= _=+
作者: season2011   2018-04-13 10:03:00
臺灣法癌不治 真慘
作者: emailsuck (email)   2018-04-13 12:46:00
一堆人沒有法律常識 還說賺翻
作者: CDing (CD中o'_'o)   2018-04-13 12:55:00
錢其次 重點是讓他有前科
作者: emailsuck (email)   2018-04-13 13:09:00
重點是民事訴訟啦
作者: willism (hpc5)   2018-04-13 13:33:00
緩刑期內無犯案,5萬元免繳也無前科...
作者: jovilu (....)   2018-04-13 22:27:00
記者連姓都可以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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