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請問各位,今天有初步接觸對方公司以及再跟人力資源公司聊過
薪資都由人力公司向外商公司請款,但是對方正式員工,一切補助皆透過人力公司申請,
需亞洲出差,無bonus.
國內需自備車到客戶端。其於條件需自行跟德商爭取。出差頻率可能頻繁。
這樣樣的條件,感覺隨時可能沒工作無保障
是否比約聘更奇怪呢?
引述《woal (woal)》之銘言:
: 今天接到人力資源公司的通知
: 有一外商在找FAE,全台只有三位員工,他們在台灣沒有設辦公室 然後勞健保費是掛
在
: 人力資源公司底下
: 可是確又強調是找正職員工。以前有聽說過類似的情況但又第一預到這情況。
: 想請問這樣是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