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不要再用別人名字當筆名了,你一年內分別被高等法院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確定判決誹謗跟妨礙名譽兩個案件還死不知悔改?
https://i.imgur.com/kPCFs0M.jpghttps://i.imgur.com/qsxh9jJ.jpg你根本到處誹謗他人啊,在軍旅版在八卦版都因為妨害他人名譽被判刑確定不要再用別人名字當筆名,法官給你判決書的內容你沒讀懂嗎?還是你文化大學畢業的程度無法讓你讀懂那篇判決書的重點?你能笨成這樣我也是服了你了,妨害名譽是罰有真實惡意的人,你確實是到處誹謗別人詆毀別人啊!你都兩個妨礙名譽的案子被判刑確定了,而且是一年之內,呵呵,你就是嘴巴不乾淨,品行不佳啊,我不知道我說錯什麼欸!嘴巴有夠髒的人你沒資格用別人名字當筆名,用那種全台灣只有一個人在用的名字當筆名,戲謔嘲諷之意可謂是司馬昭之心,請你不要再用別人名字當筆名,民事庭記得出庭,有夠噁心惡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