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第一次被炒魷魚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1:11:32
※ [本文轉錄自 Soft_Job 看板 #1Ppul-mr ]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看板: Soft_Job
標題: [請益] 第一次被炒魷魚
時間: Sat Sep 30 20:20:11 2017
小弟剛踏入iOS開發業界大概一年快三個月。
有些菜鳥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故事有點長
兩個禮拜前,我換第二間公司,這是一間新創公司。
這間公司是叫雲X電信。
他們公司有接許多案子,所以算是接案公司,但是也有自己的產品在開發。
剛進公司第一天,公司給了一個非常老舊的MAC mini
主管人不在台灣,在國外,所以透過賴隔空叫我要做什麼事情。
首先我接到了一個瘋狂X客的專案。
他們要我解決一些問題。
//題外話:
然後我build 專案到模擬器到跑起來,要等半個小時、
按chrome的分頁要等十秒才有反應的程度。
然後說可以提供兩萬元,給你去買新電腦,來公司開發用。
待滿一年後電腦算你的。
但是我申請了,還沒拿到就被炒魷魚就是了。
所以我只能帶自己的電腦去工作,其他人也是這樣。
他們說要幫公司省錢。
//題外話結束
然後我請他們提供給我交接文件,還有規格書。
他們說這些東西不能提供給我。
沒有說原因。
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每個流程,需要什麼東西,才可以讓下一個頁面產生的東西是正常的。
所以我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基於本身的程式碼架構,在找到底BUG出在哪裡。
結果都找不到,後來主管回來之後。
這個專案前任挖坑,人跑掉之後,由主管整個打掉重構(一開始是這樣說,
後來一直說沒有)。
↑↑↑↑↑↑↑↑↑↑↑↑↑↑↑↑↑↑↑↑↑↑↑↑↑↑↑↑↑↑↑↑↑
修改為:首任負責人烙跑 後接者完成重大bug跟階段性任務需
求後離職 主管接手後另作更改
他很清楚這個流程需要哪些值,才可以解決現在的問題。
程式碼流程也都是他寫的,所以他也知道該改哪裡才對。
但是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只能不斷的下中斷點。
照他的提示去,去比對網頁的流程跟APP到底有什麼不同。
結果比出來的結果,照他的說法應該操作流程要一致。
但是最後他解決的方法都不是他說的那樣。
都是他知道該用什麼值,或者不該用什麼值。
才可以讓這個頁面正常。
然後我都是在旁邊照他說的去做。
結果都不能解決問題,都是由他自己下來按照另外的說法做,才解決。
因為專案是基於網頁開發的APP。
我比較熟悉的是原生的APP開發方式。
所以我都只能協助他解決一些他不熟悉的原生的程式碼的BUG,
還有一些程式碼上的使用BUG。
然後今天終於這個案子搞好了,他們交給客戶之後。
我就被約談了。
意思是我浪費了主管太多時間在做這個案子。
他們判斷我沒有能力待在這間公司。
然後下禮拜有資歷比我深的要來。
希望我走人。
以上大概是小弟這兩個禮拜的體驗。
不知道這樣的體驗,在業界是很正常的嗎?
要工程師接專案,沒有交接文件,也不提供規格書。
讓接專案的人瞎子摸象,去找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然後專案完成之後,馬上炒你魷魚。
不知道這樣子的操作,在APP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嗎?
什麼資訊都不提供給工程師,然後工程師解決不了問題。
就是工程師的無能。
這樣才是正常的嗎@@?
小弟經驗不多,所以誠心請教各位前輩。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閱讀跟回覆!
作者: CGS0 (Mike Chen)   2016-09-30 20:28:00
這樣的公司不待是你的福氣
作者: ghmsxtwo (YI)   2016-09-30 20:36:00
拿資遣費阿
作者: ppppman (4pman)   2016-09-30 20:42:00
新創很缺即戰力吧 你這樣領多少?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6-09-30 20:44:00
60K 他們最高上限是80K。
作者: SansWord (是妳)   2016-09-30 20:45:00
恭喜,這種地方久待無益。
作者: tracy25 (浣熊)   2017-09-30 21:17:00
怎麼可能正常 兩週在很多公司還算適應期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09-30 21:19:00
任何合約只要跟法律牴觸都無效,當然可以申請
作者: nixon00 (我選擇擁有這個回憶)   2017-09-30 21:31:00
當然可以申請
作者: Push5F (帳號已賣)   2017-09-30 21:32:00
就維護案阿,不給你規格書叫你猜bug能力(加班)不夠根本解不出來但是這種缺絕對很多因為強者都只賺第一波留給後面人修bug有時強者寫的code真的會暈就是了要嘛砍掉重寫,要不就是...先改到能動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9-30 21:44:00
不是你的問題 恭喜你逃了,反正錢拿了就對了
作者: rosefan (Rocket Queen)   2017-09-30 21:45:00
我遇到一家叫我去生盜版CAD軟體,他們沒錢買
作者: rewqasdf ( )   2017-09-30 21:46:00
誰叫你要去小公司
作者: kuliao (太殘酷了)   2017-09-30 21:55:00
只看到單方面說法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7-09-30 22:11:00
外行的看起來是早走早好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7-09-30 22:21:00
你被利用完了啊 XDDD已經做好他們要的東西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09-30 22:33:00
公司名講一下吧,反正人家都婊妳惹,妳不錶人家真是對不起自己的父母~.~
作者: ken1325 (優質水瓶男)   2017-09-30 22:34:00
那你最後拿到多少薪水
作者: wtmjs (金色狂風忍者隊)   2017-09-30 22:36:00
你被利用完了。
作者: BeTheFree (自定義)   2017-09-30 22:40:00
台灣以經沒有試用期的規定了,只要錄取就是正職,資遣就是要資遣費和勞基法11條之1~5的非自願離職證明,以上
作者: CCben (new man)   2017-09-30 22:52:00
哇,這間公司看描述好雷
作者: qb110425 (qb425110)   2017-09-30 23:28:00
有些小公司比傳產還可怕,個人4年前也是遇過類似,後來呆傳產。維護網頁,寫cnc混日子
作者: ueiueiuei (十元買早餐 - 八元買豆干)   2017-09-30 23:29:00
順便查查勞保有沒有保
作者: ywbBetter (小Bu)   2017-09-30 23:33:00
很多新創都亂搞 誰還願意待在新創?PTT上面一直徵人騙
作者: tingiy (2375)   2017-09-30 23:36:00
這也太小了
作者: ed78617 (雞爪)   2017-09-30 23:37:00
新創喔,唉,資遣費記得拿
作者: eason77 (eason)   2017-09-30 23:48:00
台廠很常見這種公司,不是你的問題
作者: keyofdejavu (海洋)   2017-09-30 23:57:00
有可能是你太弱,曾經有一個同事花了一個下午解不掉我花了十二分鐘就解掉,而且不是我強而是他真的很弱另一種可能就是這公司要搞走你,不然腦袋正常的主管應該不至於搞到這種狀況
作者: laughingman (笑面男)   2017-10-01 00:01:00
UUUTEL?
作者: william7713 (..)   2017-10-01 00:06:00
印象中違法勞基法的合約是無效的 所以請他提供非自願
作者: candon (candon)   2017-10-01 01:09:00
程式只要淪落到瞎子摸象,就只有gg,沒別條路了!不然就要問不能怪你!不過如果很需要急戰力的公司,你也只能認命工作再找就有了!加油~~程式碼那麼多條,誰知道他媽的,他當初哪裡弱智有bug~~
作者: AiManX (非人類)   2017-10-01 01:30:00
公司內規比勞基法還大 這你還去?
作者: candon (candon)   2017-10-01 01:31:00
那怎麼半?快點刪文吧!!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7-10-01 01:35:00
推文會被吉嗎祝好運
作者: candon (candon)   2017-10-01 01:41:00
恩恩
作者: GeorgeWen25 (GeorgeWen)   2017-10-01 01:46:00
推個等後續,等法院認證
作者: candon (candon)   2017-10-01 01:49:00
說不定不會有甚麼事啦,說不定就是跑個法院,說清楚就好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1 01:56:00
好的~謝謝
作者: jenkl   2017-10-01 01:58:00
等後續,到底哪家這麼爛?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17-10-01 01:58:00
你想想他也是踩著多少人上去才能混到主管位置 喊告是正常的 不用怕
作者: ychins (夢遊客)   2017-10-01 02:00:00
公道自在人心啦,幫原po QQ
作者: MinJun5566 (來自星星的都敏俊)   2017-10-01 02:19:00
好奇是哪間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7-10-01 02:22:00
幫你加油 你應該不會輸的 記得上來更新後續
作者: lupita (Pita-﹏-)   2017-10-01 02:30:00
會不會變成法院認證xdd通常這種隨便說要告的。。。
作者: kay2005 (老了嗎?)   2017-10-01 02:52:00
除非你唬爛 不然在怕什麼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10-01 04:13:00
這能告什麼? 騙騙不懂的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7-10-01 04:22:00
通常這種隨便就喊告的都會變成法院認證
作者: sky0158 (人宗師)   2017-10-01 06:02:00
不提供規格書是不是沒做啊?
作者: askl817   2017-10-01 06:24:00
賺沒多少 卻要被告 在台灣工程師怎麼這麼命苦 一個月如果60萬被告就算了 6萬被告 我乾脆賣雞排
作者: sdamel (=ˇ=)   2017-10-01 06:49:00
於是你的那位主管又受到重用了,這就是你的功能
作者: giantwinter   2017-10-01 06:59:00
走了也好。這麼怪的公司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組之虎曹達華)   2017-10-01 07:14:00
放寬心等他告,只是你這邊證據有稍微保存嗎? 只要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在豪洨這種就不會構成加重誹謗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10-01 07:41:00
是可以要資遣費,公司規定不得牴觸法律,不過幫你算了一下好像只能領2307元,要不要爭取看你自己吧
作者: qqbiscuit (發呆發呆~~)   2017-10-01 07:55:00
直接去勞工局檢舉吧@@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10-01 07:55:00
恭喜解脫,
作者: lolitass (嘿)   2017-10-01 08:28:00
真是奴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7-10-01 08:33:00
覺得是能力問題 抱歉說實話
作者: jhanzxc (JHAN)   2017-10-01 08:40:00
順便查一下勞保有沒有沒保或不翔實的情況
作者: yellowbooky (森永大嘴鳥)   2017-10-01 08:44:00
好鳥....還不快公佈名稱
作者: gibaman5566 (55665566)   2017-10-01 08:45:00
個人覺得領六萬竟然沒有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該加油點
作者: mftd (Mda)   2017-10-01 08:50:00
都講實話就不用怕。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10-01 09:21:00
他主管少了原po原生碼方面 也是弄不出來 如果這case是他主管的 那他主管也是浪費 原po時間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7-10-01 09:27:00
被當成免洗工具人了..但是契約不能凌駕於法律,該拿的還是要拿到
作者: chanceiam (色老宅)   2017-10-01 09:33:00
雖然資遣費不多,但還是要拿非自願證明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7-10-01 09:33:00
只能說台灣的公司!啥都沒有!然後要你做出幾千萬的
作者: papayabird (papayabird)   2017-10-01 09:37:00
不到2年拿6萬你ㄧ定是高手啊!
作者: bbbcccddd2 (沒人要的)   2017-10-01 09:39:00
也要告的成再說,你又沒毀謗公司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17-10-01 09:42:00
兩個星期也拿不了多少資遣費 不值得花那個心理 跟他玩 有需要申請保險給付的話倒是可以 跟他拿非離自願離職他們就是一個案子 沒有人要接就找個新人來做做看 就結果你又把它做好了 做太快接下沒東西 就把你fire掉
作者: dawn5566 (晨曦)   2017-10-01 09:50:00
看到試用期先檢舉一波再說
作者: papayabird (papayabird)   2017-10-01 10:01:00
不過怎麼看就是你被陰惹
作者: burtonmomo (阿登)   2017-10-01 10:04:00
規格不給 怎麼做事?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7-10-01 10:08:00
請問是雲太電信嗎?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10-01 10:24:00
被坑了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7-10-01 10:46:00
如果案子很急 又沒文件 最好主管自己用 根本不太可能交給新進人員用 處理邏輯要檢討
作者: Lorekeeper (博學者)   2017-10-01 10:47:00
鬼島一堆小公司特別是新創都這種玩法...
作者: npthsforever (Will)   2017-10-01 10:49:00
動不動就要告人的公司,嚇誰啊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7-10-01 10:53:00
動不動就告人 有事嗎 來告啊
作者: Iak88 (Iak)   2017-10-01 11:20:00
做幾天就要給幾天錢,資遣就要照開證明,不要信他的恐嚇,不要再簽署任何奇怪文件,離職後馬上連絡勞保局說明源由,若需要幫忙寫信給我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7-10-01 11:26:00
小公司付得起律師費嗎 我有點懷疑 錢要近來付薪水都……
作者: burtonmomo (阿登)   2017-10-01 11:29:00
這種類型的公司 倒一倒好了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33:00
哪間很明顯了啦,soft版有限資訊查查就能鎖定
作者: kmaster (救球是一門藝術)   2017-10-01 11:44:00
連電腦都要員工自己買的公司說要告你,我還真是好害怕XD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10-01 11:51:00
離職或被離職時一些mail與報告最好都先自己備份起來
作者: goodsun   2017-10-01 11:51:00
給你拍拍
作者: lisaonlisa2 (lisaonlisa)   2017-10-01 12:22:00
大量應徵再趕人走的根本不該拿補助 難道沒限制?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10-01 12:29:00
還好你電腦自備,該備份自保的東西應該不至於被弄掉。
作者: yafi1223 (yafi)   2017-10-01 12:40:00
把公司、客戶資訊透露這麼多不告你告誰…
作者: luche (luche)   2017-10-01 12:42:00
虧時間成本跟資歷斷開 滾蛋是一輩子的好事
作者: doublescn (Grey)   2017-10-01 12:50:00
離開不是壞事阿 真心不騙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7-10-01 12:51:00
任何約定不能違反勞基法
作者: souswan (search for meaning)   2017-10-01 13:19:00
我只看到薪水60K,這太低. 認真回,對岸最少120K起...
作者: JOKERKILLER (waiting for u)   2017-10-01 14:00:00
可以申請資遣費 因為我有遇過跟你類似的事情 也是入職報到時要求簽試用期不過要自離的文件 不過由於抵觸勞基法 所以無效 如果很擔心 也可以打去勞工局確認所以請公司按照勞基法走 提出不適任的證據並且資遣相關法規可以上勞工局網查
作者: limitX (limit)   2017-10-01 14:17:00
活該
作者: b9606022 (虛無飄渺)   2017-10-01 14:33:00
第一次我 牽起妳的雙手
作者: mureka (mureka)   2017-10-01 14:41:00
為啥你的fb會讓他看到?
作者: dnabossking (少狂)   2017-10-01 14:44:00
我的媽,雙開欸,你是多度爛前公司剛剛才知到你是多開
作者: book2381   2017-10-01 15:39:00
被搞了,幫qq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5:50:00
前一間給50以新人來說真的算高了如果適應不下去你前一間就撑不住了,放心吧
作者: evevt (eva)   2017-10-01 16:45:00
剛看了你下篇 有人對你的回文…科科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7-10-01 17:06:00
能力跟薪水相不相符不是重點,公司要資遣人都照規定來基本上就不用怕火燒到公司...
作者: leveger0903 (脆笛酥)   2017-10-01 18:03:00
辛苦了 這種公司還是閃了比較好
作者: kurll (狂)   2017-10-01 19:53:00
你要慶幸自己被炒才對
作者: iam066 (垂釣夢想的男人)   2017-10-01 19:58:00
中文表達要再練練...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7-10-01 21:07:00
兩個禮拜才剛搞懂午餐哪邊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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