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就不備份了,既然都講到要提告,要請律師了
小弟提供一點個人經驗吧
假如鄉民有被吉,不用看到對方找律師就嚇到了,基本上花個3~5萬去隔壁版找道長,包
你站內信收不完
講難聽的,律師誰都請的起啦
你們甚至還可以委任不同律師,然後一起打對方一個
像這種民事的案件,其實你不找律師也可以,只是假如開庭一定要去。千萬不能放任對方
蝦說
收到法院傳票也不要太緊張(我都收過好幾張證人傳票),看清楚時間去出庭就沒事了
類似這種case,最多就是調解而已,刑事的部份檢查官才懶得理你
(你當檢查官每天吃飽太閑?)
所以不要一聽到被吉就嚇到登報道歉。。。
作者:
luche (luche)
2017-09-20 08:55:00要說互毆...
作者: b69 (@@!) 2017-09-20 08:57:00
可以見學姊一面了 還不開心嗎
作者:
yuchung5 (Austin)
2017-09-20 09:00:00刑事應該是跑海邊的告HR吧?不是聽說限制行動,扣健保卡如果故事是真的,也已經報警,基本上就等刑事局調查之後看會不會移送
作者: crimson11 (crimson) 2017-09-20 09:06:00
法庭上可以直播嗎
而且海邊那麼難請假,我不信她有那個時間去吉你。。。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è€èŠèб5566)
2017-09-20 09:20:00你反告她誣告啊 她變成被告後還難不出庭嗎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7-09-20 09:21:00
我想虎學姊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7-09-20 09:22:00布萊兒絕對沒鄉民閒啦 吉就只是嘴砲而已
作者:
TPlooser (暫時的魯蛇)
2017-09-20 09:29:00鄉民的正義~推
作者: kkkyyy (風) 2017-09-20 09:47:00
推,長知識!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09-20 10:07:00想騙騙不懂法律的阿 (((紙老虎?
作者:
myoyo (瓶子)
2017-09-20 10:19:00推
我們可以來戰看看 戰到妳翻掉我倒是想分開談 每個人一波 換她整年都在法院
作者:
senjor (哞哞)
2017-09-20 10:35:00罵人的那個告誣告沒有用...誣告是明知道你沒做還告...
作者:
JRD (傻了~~~)
2017-09-20 10:47:00根據館長的說法 告你只是為了約你出來 重點在走出法庭時 旁邊停車場輸贏啊
作者:
gotozzz (z)
2017-09-20 10:53:00告訴若成立應該有機會上新聞了?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7-09-20 11:42:00這最好能反告誣告,誣告構成要件是什麼都不知道,就在那講誣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9-20 12:14:00要上新聞,老早就上了,這年頭網路力量遠大於媒體,用力傳.
反告她,最好告離她工作地點越遠越好,光上法院就飽了,海邊說不定還受不了請她自願離職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9-20 12:46:00澎湖之類?
作者: hy23 ( ) 2017-09-20 13:02:00
珍貴的返台假拿去跑法院 感覺很傷 XD
只有我怡君學姐可以退別人假單其他人是擋不了怡君學姐返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