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6:56:16小弟在原公司剛滿四個個月,因另有其他公司offer,所以小弟打算跳槽
根據勞基法,滿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需要10日預告
又新公司押on board日為9/26
所以小弟今日跟原公司主管提離職,押9/22 或 9/25最後一天
但是原公司為小公司,已經有一位業助請產假
然後業務團隊加主管含我才四個人
主管下下星期又要出差,其中一位業務9月底要請假出去玩
等於我離職,公司會有點開天窗,也來不及找人
他有點怪我為什麼這個時間點才講,而且沒有站在他立場想
雖然我知道站在他立場想好像也有點不妥
但是已經跟新公司延期一次了,要再跟新公司延期好像也說不過去
請問大家,要如何有智慧地解決這個問題?
謝謝
作者:
Archier (昨日洨篤)
2017-09-12 23:34:00人情是拿來凹的。
作者: zxzxzx12345 2017-09-12 21:56:00
直接嗆回去 直接閃
作者:
xsion (Xsion)
2017-09-12 16:58:00隱藏要去哪家公司的資訊之外 剩下的老實講就好啦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9-12 16:59:00你有當pm的潛力 時間隨你壓耶 新舊公司都是
作者:
xsion (Xsion)
2017-09-12 16:59:00這種小公司除了跟你賣人情外 也沒別招了
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7:00:00回2樓 你的推文挺酸的! 新公司報到日是他們跟我說的
作者:
JRD (傻了~~~)
2017-09-12 17:03:00主管出差 有人出去玩 有人請產假 有人跑離職 真是一切都太剛好了
作者:
Morphee (千磨萬擊還堅勁)
2017-09-12 17:11:00他家的是管他那麼多
作者:
joy830 (joy)
2017-09-12 17:15:00現在離職都要有運動鞋
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7:15:00不懂運動鞋意思....
作者: ASUSboy 2017-09-12 17:16:00
不用差小二樓這種人
作者:
antiall (Hammer Smashed Face)
2017-09-12 17:16:00比較好跑 運動鞋不夠 建議馬拉松鞋
作者:
ganbatte (甘巴爹)
2017-09-12 17:24:00需要智慧的是原公司團隊,不是你...
作者:
ganbatte (甘巴爹)
2017-09-12 17:27:00來硬的就是寄離職信給主管cc人資和大主管表明依法提前告知,來軟的就是走1樓那套
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7:35:00現在已經做的是軟的那一套,實在也不想走到硬得方法 @@
你才做4個月,根本不缺你你明天跟主管說你最後一週有事要辦會請假,其他離職程序先幫你辦,要提早離職也是可以,這樣說應該能解決
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8:08:00主管說:你先說服老闆再說......一下說我又還沒證明實力,一下又說我邏輯有問題然後又說沒考慮到公司現況(人力很緊),覺得這樣很沒品
他講的這些都不意外,本來就會這樣說,反正你要跟他說,下週都會請假這兩天該辦的先辦
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8:20:00自己會覺得這樣走的不是很漂亮,人情留一面日後好相見
作者:
iambakr (123)
2017-09-12 18:42:00當然....本來就沒想過會回來,尤其又是這種方式1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9-12 18:58:00抱歉我日期看錯
作者: bab7171 2017-09-12 19:28:00
依法行事 謝謝指教
作者:
wzmildf (æˆ‘ä¸æ˜¯è˜¿èŽ‰æŽ§)
2017-09-12 19:40:00公司都不在乎你報到方不方便,你倒是幫他擔心了
作者: AGATELINK 2017-09-12 21:04:00
家裡有困難公司會幫你嗎,想這麼多幹嘛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7-09-12 21:18:00想太多走就對了 其他都假的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09-12 21:27:00
有些人情真的沒啥小用,用來凹你而已,照勞基法走就好
其實跟新公司談一下時間,正常來說都會同意,如果他們真的要你的話
作者:
Isaac202 (公館菸酒生)
2017-09-13 09:16:00管他去死 站在他立場 誰站你立場?
作者:
daubiep (布魯馬)
2017-09-13 11:09:00理他那麼多 依法行事 謝謝指教 沒給你全請假擺爛就不錯了
作者: tommie (tommy) 2017-09-13 12:32:00
他們怕被罵而已,4個月根本沒差
作者:
piyomac (無)
2017-09-13 21:19:00沒品的是你主管。公司面對危機要處理 是主管的責任不是你的責任。說穿了,你的未來這個公司可以幫你負責嗎?銀貨兩訖 互不相欠。你也不用替公司的未來營運操心他用人情攻勢拜託你留下來也就算了 還可以考慮幫忙用這種不客氣製造你罪惡感的方式 說真的 別被影響他都沒幫你想了 你為何要幫他想? 你離職又沒欠他
作者:
ll1117 (Linus)
2017-09-15 14:20:00這是難題,無法很完美的解決。一般來說真要走他們是留不住你,跟新公司一延再延絕對是下策。我自己會選擇時間到了就走,但是願意以收尾part time的方式幫前東家度過難關,甚至是無償方式。仁至義盡。
一律以勞基法為主 反正提了我當天就會走 後面的工作自行處理 最後離開前可補一句感恩主管 讚嘆主管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