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石頭加薪

作者: DavidGuetta (大衛 庫塔)   2017-09-05 18:12:25
你累了嗎? 沒加到薪嗎?
分紅加薪還要看老闆臉色
那你該回頭檢視你有沒有領到加班費吧
沒有的話是違反法規的唷
檢視的方法很簡單 跟家人朋友借一個email帳號跟電話號碼
到台北市陳情網站 以人事時地物的方式詳細的描述 你是哪天加班沒有領到加班費的
如果你很沒種的話 但部門內又確實每天常態加班不給加班費的話
你就把整個team的人名都填進去(要填有加班的人名)
就算勞檢員洩漏檢舉人 主管也抓不到是誰
只能知道是其中一個人檢舉的 雖然7pupu但卻不能肯定是誰
對了
填完送出的話要先到信箱驗證 而且台北市是真的會打電話過來確認才會成立案號喔
反正留你家人或朋友的電話 跟他們說打去的話說什麼都說好就對了
以上方法一檢舉必中 屢試不爽
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
作者: wildli0422 (wild)   2017-09-05 18:15:00
推推 加班費是改善勞動環境的第一步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7-09-05 18:16:00
重罰兩萬是可以衝3小...電話這些東西別留自己的手機,真的會被洩漏的說
作者: DavidGuetta (大衛 庫塔)   2017-09-05 18:19:00
職場真的滿多樓上這種人的 哀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7-09-05 18:19:00
手機留爸媽的也好,千萬別留自己的重罰兩萬是事實,但是也支持檢舉阿
作者: MBenz (梅賽德斯-賓士)   2017-09-05 18:20:00
在海邊根本不知何為加薪 已經夠羨慕石頭了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7-09-05 18:20:00
另外手機如果沒有回應這個案件的話,會被取消如果真的沒有手機可以借,建議辦一張便宜的預付卡也行
作者: TllDA (踢打)   2017-09-05 18:25:00
覺得衝3小沒用 也是慣老闆幫兇 什麼都沒用 就都不要做啊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7-09-05 18:34:00
作者: jeromeshih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   2017-09-05 18:44:00
覺得都沒用的通常就希望別人出來爭取自己再享受
作者: rewqasdf ( )   2017-09-05 18:50:00
廢物連實名檢舉都不敢,憑啥要加班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9-05 18:56:00
實名了阿 整個team都實名了阿 還附手機耶
作者: hmcedamon (day蒙)   2017-09-05 18:58:00
整個team都加班當然報實名啊 不然咧還有以為重罰兩萬不痛不癢的,真是抬舉台資老闆了
作者: IhateOGC (我討厭)   2017-09-05 19:14:00
把公司全部員工填進去
作者: op520ptt   2017-09-05 19:18:00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要怎樣檢舉在台灣原本有加班費但出差到中國工廠變不給 且中國上班時不用打卡
作者: iamonmyway (True Nature)   2017-09-05 19:40:00
推,石頭仔蒸氣點吧
作者: time456 (交大行男)   2017-09-05 20:11:00
員工自願參加公司開設的演員訓練班 公司哪需要給加班費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7-09-05 20:12:00
年薪沒130 真的不用在那邊演 不值得
作者: shrines   2017-09-05 20:33:00
作者: oil01 (豬油仔)   2017-09-05 20:33:00
真的...我是覺得沒160不用演加班
作者: whipzj (被卒吃)   2017-09-05 21:08:00
勞神又賺不到自身權利 企業又不怕政府罰 悲埃但還是鼓勵檢舉
作者: toosweet ( )   2017-09-05 21:12:00
跟你說辣,根本沒用!因為石頭加班是要自己上去電子填的,突檢的結果都是"員工自己不填不能怪老闆啊..."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7-09-05 21:21:00
石頭7pupu
作者: YoHooo (....)   2017-09-05 22:49:00
推,勞方要團結,只是我覺得勞方自已也不該奴,不如一起創造子龍來回報
作者: lammin (死魚)   2017-09-06 09:07:00
支持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9-06 09:17:00
烏賊名單幹麻把自己也寫進去,傻傻的
作者: joy25881371 (條紋貓)   2017-09-06 09:32:00
推 第一次投訴就上手
作者: stosto (樹多)   2017-09-06 13:07:00
年薪一百三在那演也不值得吧
作者: supertalker (威哥)   2017-09-06 16:13:00
烏賊名單全部門都有寫,只漏自己反而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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