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錢衝)
2017-07-06 23:45:19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上週被公司資遣了
今天去拿了離職證明與資遣證明
事後回家看了一下資遣證明單發現到被開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五款
其中第五款的內容是因員工無法勝任工作,所以被資遣
但事實卻是因為部門不賺錢而人力縮減.總共被資遣了好幾個人
請問我應該去跟前公司說明,並請他更改嗎?
如果不改的話,會不會對以後找工作有影響呢?
謝謝大家
作者:
kingofsdtw (ä¸èƒ½é–’下來!!)
2017-07-06 23:53:00你都覺得與事實不符,人資怎可能不知道這含意不同
你當下怎麼沒有看清楚??都拿回了 HR會改就很佛心...
心照不宣 公司就是要說你無法勝任,你能怎麼改?這種東西本就沒有標準答案,你不也是有自己的認知覺得是公司虧錢才裁嗎?
作者: ed78617 (雞爪) 2017-07-07 00:14:00
資遣原因不是錄取後才看得到嗎?
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錢衝)
2017-07-07 00:15:00資遣單上會註明喔當下沒反應是因為不清楚法條,是回家無聊查一下才發現joe大,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能自認倒楣囉,
作者: linzan 2017-07-07 00:25:00
通常沒意外都是給不適任啦 其他都對公司不利
看人資能不能另外給你自願離職證明,讓你好找工作你說你拿到兩張,那離職證明上有寫資遣原因嗎?或是跟資遣相關的字。如果沒有,就當作是自願離職的證明下一家公司要,就交那一張離職證明就好了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07-07 07:16:00
推樓上
作者:
Curry16 (å°å’–å“©)
2017-07-07 08:31:00就是因為沒辦法替公司賺錢,部門才會縮,這有錯嗎?你做的好,部門還會縮嗎?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7-07 09:04:00如果是裁整個部門還比較有理由 只裁部分就不適任阿
作者:
sc1 (sc1)
2017-07-07 09:11:00第五條就是你告贏拿得比和解少懂了吧第四款容易被申訴成功
作者:
avlin (avlin)
2017-07-07 10:58:00Curry您說的好像不太對,有些情況是大環境使然,如果原PO是在光碟廠上班,即使他在怎麼努力也無法逆轉光碟即將被淘汰的事實不是嗎?想當然公司自然會裁撤沒賺錢或前景的部門,資遣的原因...勞資雙方的說法都得聽過一遍再判斷才不會有失公道才是。
作者:
double21 (我不是雙二一)
2017-07-07 11:48:00沒差啦 下一份工作不會看前一公司的評價這麼重
作者:
sc1 (sc1)
2017-07-07 12:05:00哪裡畢業? 公司名? N值?
作者:
softcola (秋意濃~~)
2017-07-07 16:18:00你的考績都有80分以上嗎?如果有,不能以不適任,我前公司也曾經這樣要資遣一個同事,那個同事寫信問主管是否可舉證不適任的地方,提到歷年考績都不錯,後來公司馬上改因縮編資遣,建議你可以打電話問人資,另外,在資遣三十天內可發存證信函主張惡意資遣(但若你考績都低於80,只能認了)
作者:
ssdog (ssdog)
2017-07-07 16:43:00請問樓上~主張惡意資遣可以幹嘛?
不是有給資遣費就合法 除了要滿足勞基法第11條的要件外還要滿足最後手段性原則資遣只有合不合法 沒有惡不惡意現在解僱爭議的標準起手式是提勞資爭議+寄存證信函
作者:
softcola (秋意濃~~)
2017-07-07 19:51:00主張惡意資遣,要求返回工作權這作法是之前聽勞工局的律師講的,因為公司是用不適任資遣,卻無法舉證不適任之處 ,如果用業務縮編就沒所謂是不是惡意,只是有些公司怕會被要求調閱一些相關資料證明公司有縮編需要
可以 不會 但是你要收到新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才能申請失
作者:
nocday (Be brave)
2017-07-09 22:26:00過來人經驗給你參考!當初我們公司關廠也是開不適任!通常不會影響什麼,例如失業補助!但還是會在意的話,請公司開個在職證明給你日後求職用,雖然用到的機率也不大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