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jol (勤樸)
2017-06-13 15:20:21※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FoFn8u ]
作者: lazy321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加班未先申請 法院:仍算加班
時間: Tue Jun 13 07:29:51 2017
1.媒體來源:
工商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加班未先申請 法院:仍算加班
3.完整新聞內文:
勞工意識抬頭、政府加強施行勞動檢查,不少公司設置加班申請機制作為因應,員工在延
長工時提供勞務前,必須要先申請、否則不計入加班;但近期有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
就算公司設有加班申請機制,但勞工可能因為組織文化、氛圍或潛規則等,有加班事實也
不能申請加班,所以就算勞工沒有事先申請、事後補單,加班仍要回到「有無提供勞務、
有無工作事實」為主,判定雇主敗訴。
知名科技大廠在2015年遭台北市勞動局勞檢,勞檢員發現,有數名員工的出勤紀錄顯示單
日工時超過12小時,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但公司認為,在每一位新進人員訓練說明
會中,已經強調必須按照加班申請制度來申請加班,特別是因為公司內設有咖啡廳、游泳
池、健身房,內部餐廳也有晚餐補助,員工可以自由調配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即便非正
常工作時間在工作場域,也不一定是在提供勞務。
但勞檢人員與員工個別訪談後發現,就算員工在延長工時實際在工作,但主管會宣稱是「
彈性工時管理」,也因為組織文化、氛圍或潛規則等,指導員工只有周六上班才可申請補
休、不可以申請加班費,所以當電腦系統在下午6點會跳出詢問是否要加班的視窗時,員
工只能按「無需延長工時」,明顯有加班事實但不能申請加班。
高等行政法院採納勞動局意見,認為雇主無法證明員工在延長工時的時間內未提供勞務,
所以判雇主敗訴、維持勞動局裁罰。
另外,新竹某科技大廠也有類似案例,但雇主提出員工以識別證通往其他樓層的紀錄,證
明員工在下班後不在負責的機台區域,也調閱場內照片,證明員工在約定工時以外,雖然
在公司,但可能是在餐廳、健身器材等樓層,所以法院認為,員工雖然在正常工作時間後
仍留在工作場所,但難以認定在執行雇主的任務,所以認定勞工處敗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12000037-260202
作者: changll1108 (Ebi TenPuRa) 2016-06-13 07:32:00
工廠又不是法院開的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6-06-13 07:33:00
新竹某科技大廠
作者:
MrIn9Ma (健人就是腳勤)
2016-06-13 07:33:00台北勝訴 新竹敗訴
作者:
poor147 (等等,我先穿褲子)
2016-06-13 07:33:00重罰3000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6-06-13 07:37:00
科技大廠
作者:
z110663 (^^)
2017-06-13 16:14:00台北應該是asus?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7-06-13 16:20:00新竹應該不是戀人XD
作者:
fongn (愛克米斯)
2017-06-13 16:33:00老闆:員工覺得家庭沒溫暖,想在公司。我還得給他錢啊?
作者: julikeet5 (我愛聖文) 2017-06-13 17:23:00
老婆表示抗議 腦公愛公司 害我都沒性生活了
作者:
ssmmss (冏~~)
2017-06-13 17:23:00不給錢就不算加班,員工是自願的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7-06-13 17:53:00台北有華碩、亞旭、祥碩、華芸、研揚、和碩、晶碩、華擎、永擎和鴻海系列是哪個?新竹聯電、聯發科、聯詠和鴻海系列是哪個?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06-13 18:56:00
六點會跳是否加班視窗?光x?建x?
作者:
weiliu (Dilemma)
2017-06-13 18:59:00105訴1589 和碩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17-06-13 22:47:00門禁打卡都分開了
作者:
l75cm ( ☑)
2017-06-14 01:32:00電腦系統在下午6點會跳出詢問是否要加班的視窗時->皮卡丘
作者:
TWL731 (蘇格拉底之夢)
2017-06-14 19:05:00我還以為是肉鬆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