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噓那些說薪資條件不改善 所以人家會偷東西的人
原本是懶得回你的文章,不過想想還是有必要澄清一下,免得真的以為我們是非不分
很多時候推文內容都只是片面回應,沒有主詞沒有受詞
以我自己在那文章的推文,是想說台灣很多人跳槽或是攜帶"腦中"的知識到其他地方,部
份原因是台灣薪資太低(這裡指的並非gg單一事件)
我相信會其他類似抨擊薪資問題的推文,都不是在指gg這件事或是認為偷竊是對的
而是泛指台灣的環境導致專業人員外流
尤其是新聞中的主角幹走不是自己的東西,這真的很不可取
: 台G的薪資條件不好?
: 如果覺得不好 想去中國只能用偷東西來抬身價的
: 你覺得這種人去哪會好?
: 現在中國廠商 只是 "花錢" 買他要的東西
: 他就是利誘你去幫他偷東西
: 他不是因為他本身薪資結構就好
: 只是因為他要你幫他偷東西 給你多點酬勞
: 只是因為他想省他的研發風險和經費 所以想要用買的比較快
: 買又不如偷更省錢
: 這不是薪資結構的問題
: 這是種竊盜與貪念的問題
: 是種想發一票橫財的問題
: 薪資結構好的人 就不會想中樂透頭彩?
: 講得好像被逼去偷一樣
: 根本就想要大賺一票的貪念
誰不想大賺一筆,只是前提要合法
很多公司的專利訴訟案件,不也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