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fc (齋藤龍興)
2017-04-27 21:11:23:
: 我: 資遣就資遣啊! 請開資遣證明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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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 .......資遣理由會寫你不適任喔?
:
: 我: 隨便啦! 你知道嗎? 按照法律規定, 要有公司資遣證明, 我才能領失業救濟金喔!
:
:
:
:
: 不過, 我當天也犯了一個小錯誤:
:
: 當天, 我的直屬主管 S經理在最後一刻現身要我把員工證交給他, 我居然真的交給他了...
:
: 果然還是百密一疏! 現在想想, 其實可以不用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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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不管那張員工證會不會被消磁(即失效),
:
: 反正我還沒離開TSMC, 理論上我有權利留著的...
好文推推推
我也想被公司資遣(公司不是台積)
請問
(1)公司要資遣我的話 我應該什麼都不用簽吧?
因為對法律外行
很怕簽了什麼有陷阱的文件
辭職是員工不要公司 所以要簽自願離職
資遣是公司不要員工 理論上員工可以什麼都不要簽吧?
(2)員工證公司要收回
員工可以拒絕嗎?
硬是不交回去會不會被告侵占公司物品之類的?
(3)資遣員工公司要通報勞工局
這部分跟員工有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