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談離職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7-03-23 17:54:28
情況如下
1. 小弟做某個Project做得不錯
不用吃部門啥resource就能有產出
想當然爾老闆想讓我一直幫他output
但我得離職了 婉拒繼續幫忙 老闆不太開心
2. 小弟有明說 接下來會將特休補休請完 請完剛好回公司辦離職
所以打算30天前向公司發信預告(年資三年半)
但老闆認為 如果沒有打算要繼續幫忙 就不能待到30天
他願意讓我20天就辦離職 不需要走勞基法
但我希望能走勞基法 30天後走 這時就跟老闆意見相左了
最後老闆發出通牒 如果不願意配合20天後就走
以後就別想回來該公司及其相關企業
甚至別家的reference check他也會說得很難聽
如果是各位鄉民 會如何抉擇 囧
作者: c928 (拉拉拉)   2017-03-23 17:56:00
這就是慣主管
作者: whow (somebody)   2017-03-23 17:57:00
啊假勒 吃掉喔?
作者: wisebani (星空下的玻璃碎片)   2017-03-23 17:57:00
說出公司名跟單位,讓記者抄去蘋果日報
作者: A870183 (BLOOD)   2017-03-23 17:57:00
二十天走 你特休沒休完的叫他折現啊
作者: Andylovers (Smash)   2017-03-23 17:57:00
不太懂耶? 按照勞基法走多十天他會怎麼樣嗎?@@
作者: dijkstra (邪惡數學家)   2017-03-23 17:59:00
勞基法沒規定不能在30天內走吧
作者: petercoin (彼得幣)   2017-03-23 18:01:00
離職預告不是只規定幾天前要講 沒有說一定要待滿才能走
作者: rickie   2017-03-23 18:03:00
要雙方合意才能讓你提早走,沒有合意的話,你可以在你提離職的那天再離職最近才吃過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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