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g06 (chag)
2017-03-15 19:03:38想問大家保密條約,上面有注名兩年內不得工作同性質,且損害公司要賠1000萬,加保證
人,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上市公司
我朋友問我的,他父母不簽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3-15 19:27:00同一
作者:
haseo00 (GU)
2017-03-15 19:34:00這明顯不合理啊 別簽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7-03-15 19:36:00要成立需給付對價 沒給 或說日常分紅就等於對價都無效
作者:
ksacet (ksacet)
2017-03-15 19:41:00是可以簽 反正最後公司不會給對價關係 基本上都會失效
作者:
final01 (牛頓運動定律)
2017-03-15 19:47:00公司要養你嗎?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7-03-15 19:56:00失效是一回事 他用民法告你違約 跑法院就跑到煩能不簽就不簽 或者打聽一下有沒有人被盧過
作者: centra (ukyo) 2017-03-15 20:02:00
等要離職時就會開始後悔了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7-03-15 20:32:00簽這個如果沒有拿到額外的相對金額是無效的不過建議,如果有疑慮還是不要簽這種不平等條約沒事割地賠款幹嘛??
作者: SaintsRow (Romeo-64) 2017-03-15 20:52:00
化工廠很喜歡簽這種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7-03-15 21:18:00不要亂簽
作者:
kevin28 (嗯?)
2017-03-15 21:49:00要給相對價碼
作者:
yamax ( )
2017-03-16 08:34:00還保證人,想拖垮全家嗎?競業就損害部分計價,要告就告,還一千萬咧...
要額外付錢才成立 你只要沒有損害公司營業秘密及利益拿你沒輒
作者:
tyantmf (weekwnd)
2017-03-16 11:21:00哪間
作者:
nemies (...)
2017-03-16 12:23:00我以前遇過要地契對保的
作者: syuan154 2017-03-17 00:15:00
為了這份工作簽下去值得嗎 如果沒有值得到這種地步 就不要亂簽
可以簽,然後可以做相關行業,如果被告,就反告公司限制人身自由權(憲法),當條款或法律牴觸憲法時,以憲法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