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當面講?

作者: p6656137 (夢中的雙翼)   2017-03-13 00:37:59
各位大大好 小弟我因固定大夜班 遇不到主管 如果用mail方式 提離職會不會不禮貌? 因為年後已經有2人確定要離職 加我3人 如果當面講怕會被慰留 可是心意已決 30天後想走人(年資3年) 還是需要發個mail 留個證據 請問該用何種方式好?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3-13 00:47:00
都可以 發 mail 是保障你之後要走公司不能凹你你願意相信公司不會凹你交接超過預告期 口頭即可
作者: screamout (就是【叫!出!來!】)   2017-03-13 01:08:00
保障自己就要發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7-03-13 01:16:00
都可以,發mail是一定要的建議先過去跟老闆講一下,自己要很肯定離職,被摸頭慰留也要婉拒,講完馬上發信並cc HR
作者: fake0617   2017-03-13 05:26:00
幾年前我還很菜的時候曾經用email提離職,老闆約談時說他非常不開心這種方式,大概有點像被傳簡訊提分手一樣吧,比較細膩一點的方式你可以寄email問他能不能給你一個時間
作者: laieshen (伊克斯)   2017-03-13 08:46:00
發mail叫老闆踹共
作者: mmki (mmki)   2017-03-13 09:08:00
我問過前老闆,她說會希望看到mail再談,會比較有心理準備
作者: zxc25678 (hello)   2017-03-13 10:53:00
發mail 裡面順便寫跟他約時間談
作者: AlioAlio (新鮮人)   2017-03-13 11:40:00
發完mail,還要記得印出來,留著備用
作者: q1mail   2017-03-13 11:53:00
發mail 是保障你自己
作者: a61156114   2017-03-13 16:23:00
你可以打電話
作者: traci0304 (好大一隻魚)   2017-03-13 23:06:00
我是先發mail提,之後的第一個工作天被大小主管分別約談,堅定自己的立場,敲定最後工作日,再告知HR發mail時有轉寄一份到自己的信箱當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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