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有關休假日加班費的新聞,
發現勞基法的規定居然長這樣,
算下來怎麼覺得
假日上班比去路邊乞討還慘…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1234
這樣算下來,我一天工資1200的話,
禮拜天如果被叫去上班8小時
按勞基法只能拿150*0.33*8=400,@@
我去便利商店打工都不止了,天哪…
所以老闆今天給我1200的加班費
是佛心來著了嗎
可是我怎麼覺得還嫌少
勞基法,,,,?
到底是哪個王八蛋訂的,
還是應該說到底是哪個xxx的官員敢這樣解釋的,
沒把勞工當人看就是了,極度不爽,xxx的
作者: YJM1106 (YM) 2016-11-19 17:32:00
為什麼150元,1.33倍,八小時會變成400?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1-19 17:33:00我猜五分後刪文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6-11-19 17:34:00
150*1.33*8=400 這程度應該連便利商店打工都很難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1-19 17:38:00因為那個1.33倍的1 被資方政府解釋為你的月薪包含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1-19 17:39:00所以你加費就只有月薪/30/8*0.33現在看懂了嗎?
作者: poikg (艾斯姆迪) 2016-11-19 17:41:00
數學老師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6-11-19 17:47:00
我的天啊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6-11-19 17:49:00
所以你的星期天是休息日還是例假日?如果照文中2001年勞動部的解釋 休息日真的可以這樣算加班費的話 公司還是欠你一天假 因為你那天領錢不用上班 可是被叫去加班
作者:
yozeng (呦!)
2016-11-19 17:58:00科技業賺到加班費還能多一天假 ? 不太相信真有這麼好的事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6-11-19 18:00:00
科技業我不敢說沒有 但是文中的計算方式 大多出現服務業比較多吧包子假日去都兩倍時薪了 根本不會0.33
作者: enchantlife (樹多村光) 2016-11-19 18:04:00
很少有公司加班給加班費又給補休的...科技業也一樣吧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6-11-19 18:07:00
好奇想問一下 真的有科技業假日給加班費是150*0.33*8 這樣的算法嗎?這種算法本來就是資方硬凹 資動部又幫腔才會這樣我想表達的是 如果資方真的要這樣硬凹 擴大解釋這樣不給補休一樣不符(硬凹過的)勞基法
作者:
bmthu (Dio)
2016-11-19 18:18:00這種問題早就知道是錯的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6-11-19 18:19:00如果這樣算有人會去加班嗎?沒出過社會...數學也有問題...不要以為老闆很好凹人,除非遇到像你一樣數學程度的
作者:
shot0909 (紅豆小王子)
2016-11-19 18:22:002倍很好聽啦,但是是除240,算下來沒有比你工作日薪水多很多
作者: dnabossking (少狂) 2016-11-19 18:53:00
不是 本薪+本薪*2=加班當天的實領嗎?
其實比較爛的公司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算 而且合法不過你算錯了應該是(0.33*2+0.66*6)*150所以假日上班只需要多給你693原本的1已含在月薪內不工作也有平日加班前兩小時多1.33 假日是多0.33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6-11-19 19:24:00其實沒有加班費也不少,責任制聽過吧?一天工資1200,十個人加免費的班就省24000的錢,可以付給勞基法還跟你談1.33、 1.66?
作者:
luke72 (ccc)
2016-11-19 19:55:00休"息" 休"假" "例"假 這三個不一樣 法律=文字遊戲還有你用錯法條了 加班費是用勞基法第79條 不是24條
作者:
zzzuuu (缺p幣阿~送我送我)
2016-11-19 21:30:00原PO亂算
1休1例沒過禮拜六這樣算當然合法,除非你這天是例假日
作者: Alphaz (@@) 2016-11-19 23:57:00
禮拜6這樣算合法 給*1.33的是公司不差
有親戚在五人小公司上班,目前週日加班費一天確實只有多500左右。
作者:
ccuyin (YIN)
2016-11-20 13:51:00這樣是合法的,按照目前法令規定就是這樣,勞動部也只能依法行政,一例一休還一直被擋才是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