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司資遣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23:08
是這樣的,公司覺得我能力不夠,上週五跟我說,叫我做到今天就好(星期五當天)
當下我沒簽任何東西,今天(星期一) 沒去上班
請問 我明天去的話,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我是正職(非簽約或是派遣),工作期間已經有約一個月半了
那他11月份薪水也還沒算給我?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32:00
好奇哪家公司@@ 至少試用期也三個月吧...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7 23:33:00
進公司的簽訂及資遣之確定。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37:00
我進公司時沒簽訂任何條款,小公司我是九月中旬進去工作的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38:00
沒有簽offer?這倒是滿少見的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38:00
裡面的同事叫我要去追討,但我是想摸摸鼻子就算了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7 23:39:00
臨時工領現金的只能認了。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39:00
不是領現金,有薪資轉跟薪資條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40:00
我進公司少說簽了5份以上的文件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0:00
小公司(傳產)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7 23:40:00
沒有簽訂任何條款怎知薪轉帳戶。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1:00
我就繳交薪轉帳號給公司這樣而已~存摺影本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7 23:42:00
進公司書寫的任意資料及資遣之確定。此事認了機率過半。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42:00
有打卡紀錄嗎? 有的話就代表你有在公司工作的事實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3:00
有打卡紀錄,在公司那(紙本卡鐘那種)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44:00
建議拍個照留存 以後要爭權益也比較有個憑據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4:00
我是本來就打算鼻子摸了就算了..只是同事叫我要去追但我覺得可能性也不高 = =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45:00
再怎麼樣這也是你辛苦上班得來的 這你應得的吧
作者: allenxxx (fufuxxx)   2016-11-07 23:45:00
我怎麼覺得你會被誣告無故曠職的機會很大...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6:00
所以我要明天去寫離職單?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7 23:46:00
建議找人事問清楚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7:00
OK 謝謝
作者: glendon (^^)   2016-11-07 23:47:00
曠職3天應該會被開除,快去請病假吧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7 23:48:00
事後可以查閱勞動部網站勞保給付的資料。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48:00
OK 謝謝
作者: hsuan1980 (黑澤光)   2016-11-07 23:54:00
甚麼文件都別簽。申訴-調節-提告。SOP給你了。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6-11-07 23:54:00
請去拿非自願離職證明,不要這麼孬好不好 慣老闆都是這樣養出來的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7 23:56:00
ㄜ...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6-11-08 00:03:00
你為何能力不好啊。有心學 不擺爛都不至於被砍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04:00
我當下也是這樣跟老闆說阿,說不然再給我半個月試試結果聽裡面的同事說,今天已經有人來遞補我的位置了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6-11-08 00:06:00
擺明就是想要有人來。不然面試找人也要一些時間只能說 老闆對你沒愛。要不然就是替補你的人他認識
作者: hune (無)   2016-11-08 00:07:00
t大太小看傳產的慣老闆下限了,他們要用最低的薪資請台大能力的勞工,或是最低薪資請陸戰隊體力的勞工。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07:00
聽說是之前的員工又回來...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6-11-08 00:08:00
是傳產喔。一般公司都有3個月 就算能力不足 肯學都會過這就難怪你會被裁 因為認識的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8 00:09:00
很多公司講好聽是三個月試用期.. 其實是培養新人期我公司三個月覺得你還沒上手 有心學還會延長時間給你學習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6-11-08 00:10:00
培養新人不都是這樣嗎。不要擺爛。都會過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10:00
是說預計我一個月就該上手這樣..結果不符合期望....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8 00:10:00
再怎麼樣二個月不到砍人真的很少見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8 00:11:00
我覺得很多都是藉口 只是想把你弄走給其他她愛的人吧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6-11-08 00:11:00
擺明就是讓認識的回來啊。就這樣 名額有限 當然砍你
作者: s973311 (樹難爬)   2016-11-08 00:12:00
公司要即戰力是可以理解啦 只是直接這樣砍新人有點狠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12:00
我是打算等白天就去把離職單寫一寫就算了 = =
作者: show8822 (Little_U)   2016-11-08 00:21:00
資方就是這樣 叫你走就走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22:00
其實我本來也只是想摸摸鼻子就算了呀...畢竟工作本來也是要找自己能上手的@@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11-08 00:22:00
領非自願離職證明 去辦補助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11-08 00:23:00
3個月內無需預告 就將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24:00
了解...@@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8 00:24:00
自行決定反擊。同事離開工作就不認識,當然要你幫出頭。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25:00
樓上大大,有點搞錯意思吧 我本來就沒有打算反擊..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08 00:26:00
只是提醒,同事的說詞供參考就好。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27:00
了解,謝謝
作者: ben3683 (大樹)   2016-11-08 00:28:00
該討的要討,不然你也是造就台灣慣老闆的推手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29:00
恩,了解,感謝
作者: ivylinlin (艾v)   2016-11-08 00:30:00
很多小公司可能連人事都沒有0.0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8 00:32:00
至少我這間還是有啦@@
作者: kunm (會心一笑)   2016-11-08 00:35:00
如果跟公司沒什麼爭議就去拿張離職證明吧,一般叫人走都會要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11-08 00:38:00
你都不想追了,那還問什麼??快去找下一份工作吧
作者: lastevil (流雲)   2016-11-08 00:54:00
在意的話1.請公司算資遣費/未領薪資給你,2.非自願離職證明(視需要),但資遣費其實極少,看你
作者: grapherd (GrD)   2016-11-08 01:46:00
紅明顯,先看這篇:https://goo.gl/fACac3
作者: aadsl (aaids)   2016-11-08 03:59:00
1.資遣費不拿白不拿2.薪水一定要拿3.非自願離職證明也要拿
作者: chan324 (北極熊)   2016-11-08 04:50:00
我之前三個禮拜就再見了毫無原因的被踢走
作者: jaywantw (黑松)   2016-11-08 06:11:00
小公司都這樣搞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6-11-08 07:41:00
我幾乎沒有看過試用期沒過的 超特例不算
作者: jojio (PP)   2016-11-08 08:06:00
要跟公司要1.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一般是用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要小心公司使用不恰當的離職事由。2.資遣費3.離職證明書4.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之後前往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給付,有6個月可拿。這是過來人的經驗,勸你先趕緊回公司,不然他們是可以用無顧曠職的名義的。
作者: NightGod (夜神)   2016-11-08 08:18:00
直接找勞工局
作者: jojio (PP)   2016-11-08 08:21:00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11-08 08:31:00
勞工環境就是被你這種人害慘的
作者: skyabsence (333)   2016-11-08 08:40:00
人家都不留情面給你了 你還在那委曲求全的想法
作者: yainman (yainwoman)   2016-11-08 10:44:00
哪間?????????
作者: nabachizuru (ike)   2016-11-08 12:44:00
請公佈爛公司名稱+1
作者: lammin (死魚)   2016-11-08 13:18:00
全世界都叫你討 你不討也隨意 只是不用上來問了
作者: Endure (Endure to the end)   2016-11-08 17:08:00
薪水、資遣費(再短都有)、非自願離職證明、離職證明 都要拿。至於申訴應該有點難度,有拿到資遣費就惡意資遣很難成立,另外失業津貼要勞保滿一年才能請領呦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11-08 20:51:00
本來就沒有甚麼試用期 公司可以趕你走 但是該給的錢都要給
作者: iorice (麋鹿)   2016-11-08 20:57:00
薪水一般來說都是依公司發薪日發,比較少看到要你走當天就給你的,先問清楚規定,別一開始就主觀認定公司不給錢
作者: fengwen (啦勒)   2016-11-08 22:00:00
不討還問甚麼意思的? 我建議你為了日後好相見把這一個半月用公司的水電退給他們好了
作者: guk (guk)   2016-11-09 08:10:00
這篇到底想問什麼???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09 21:14:00
恩...公司10月份薪水11/5有給,但是11月份這幾天的薪水會不會給我? 這我就不知道了,畢竟資方只叫我做到4號4號當天要下班時約談我,跟我說星期一不用來了這樣。雖然老闆有口述承諾會算給我..但也沒要我簽任何東西.所以我才想說11月份這幾天的 會不會真的給? 我不知道
作者: c41231717   2016-11-10 22:17:00
失業了 有時間讀勞基法了快去讀你這輩子沒在乎過任何事吧? 公司都笑你不敢爭取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10 23:04:00
也不是在乎不在乎的問題..畢竟才做一個多月..不如正面一點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際,已經有找到了。謝謝指教@@
作者: hiro726   2016-11-12 18:44:00
加油!相信你會找到更好的工作!之前待了某家音樂公司可是一星期就被弄走了,頗呵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6-11-12 20:18:00
謝謝 樓上大大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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