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陸續面談了兩間公司,
其中一間口頭offer後,人資請我提供確切的離職到職日。
前幾天對方人資又再打電話來詢問,
我提到還有在等其他公司的offer及面試,
對方竟然大怒,說我這樣是騙他balabala之類的。
想請問一下,正式offer一定需要提供確定的日期嗎?
還有需要主動說我還在找或等其他公司的情況?w
不然之後面試再讓其他公司不高興,就虧大了。
(我是職場菜鳥工作才一年多而已)
雖然對方沒有問我還有沒有找其他公司,
但我的確也忘了跟對方提,還有再找其他公司這件事情。
真是過意不去,不太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