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的時候丟履歷
陸續面試幾間
也等了一段時間
覺得應該不會再有其他機會了
這個月就開始在一間公司上班了
上沒幾天
接到一個我丟了一個月才來的面試通知
我是跟他說我會去了
那我面試的時候要跟他說我已經在上班了嗎
如果是 應該可以不告知是哪間公司吧
畢竟會增加被現在公司的人知道的風險
還是直接裝傻說還沒找到就好了?
作者:
lantimes (lantimes)
2016-08-08 05:39:00不要說沒找到,如果之後你要去這家公司,勞健保的轉入,你就會被知道之前在別家公司上班了
作者: JaegerLC (JLC) 2016-08-08 06:06:00
問題是又不是必上 被原公司知道去面試總是不太好
作者:
Leadgen (新竹~)
2016-08-08 06:19:00說實話就好
作者: JaegerLC (JLC) 2016-08-08 06:22:00
查了一下 這情況應該就跟在職去找工作情況一樣吧 我應該會選擇說現在找到了 但只能說是某公司
跟正在上班公司請事假 不要說理由 掰家裡有事跟面試公司說現在有找到公司 但不要說細節
作者: enchantlife (樹多村光) 2016-08-08 08:48:00
如果要求看勞健保明細表呢
作者:
f124 (....)
2016-08-08 11:55:00會要看的我連去都不去 個人隱私不提供
作者:
wisdom 2016-08-08 12:24:00就等同在職狀態,薪水直接開到你想要的程度。無後顧之憂
作者:
triptane (triptane)
2016-08-08 16:02:00說實話是原則,有實力就免驚
作者:
darloo (秘密)
2016-08-08 19:29:00這類文章好多 看的好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