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ce0302 (ICE)
2016-07-29 14:19:25各位大大...
我在104年7/1到職, 預計105/8/31離職,
公司今年給了3.5天年假.
請問我8/31離職,可以請完全部的3.5天嗎? 還是多請要扣薪
謝謝各位大大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7-29 14:23:00資訊不足 你在105/7/1之前有沒有特休假如果沒有,那你應有7日特休然後這個問題 你為什麼不去問人資
作者:
Fankthia (新店李大砲)
2016-07-29 14:44:00今年只給3.5天,所以這應該是去年份的特休,不會扣薪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29 14:46:00如果你之前都沒休過,勞基法38條,滿一年,你有7天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7-29 14:47:00勞基法規定,特休能不能請,由公司決定。只有事假病假才不須要公司同意。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29 14:48:00會這樣算是因為特休天數是用到職日計算,特休的放假用整年度計算,如果都不離職,這樣是沒問題的,要離職就會出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7-29 14:49:00另外特休是有薪假,不能請可換錢。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29 14:49:00現,你這種狀況,因為滿一年,他用比例算給你能不能請是公司決定沒錯,但要不要請是你決定,所以離職日到時,還有特休,就是要換日薪給離職的人
作者: kunm (會心一笑) 2016-07-29 14:59:00
老實說公司應該要給你七天,因為你已經滿一年了
我記得google可以看到,不知道是勞動部還是地方勞動局有出來說,只要滿一年就有七天特休(如果都還沒請的話,按比例算給你是不合法的。)既然你確定要離職,就二十天前提離職然後請完吧。
作者: a721003 (CooL) 2016-07-29 15:53:00
有些公司特休是到職日計算,有些是年度計算。你公司應該是年度計算。104/07/01~105/06/30無特休。105/07/01~105/12/31日,計6個月,折算3.5日。
作者: yamidofu 2016-07-29 16:06:00
樓上胡扯,滿一年給七天是給1040701~1050630..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29 16:16:00a72你真的說錯了,會這樣計算是因為方便公司計算而已只要有離職,就需要補齊漏掉的天數,不然可以檢舉勞基法規定滿一年就是七天,管你現在是離年底幾天之前公司到職日滿三年時,突然多了三天假~就是是用到職日計算的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6-07-29 16:31:00很多年度計算都這樣騙假阿 少的3.5天沒去吵就不理你
作者:
luke72 (ccc)
2016-07-29 18:25:00a72就是標準被凹還不知道的 年度計算能凹到第三年才有假第一年到職 第二年說1/1你未滿一年所以沒假 第三年才有
就是凹你就對了~實際上滿一年就該有七天~滿第二年也是要有七天
作者: teers 2016-07-29 19:10:00
E
作者:
ppcity 2016-07-29 19:22:00你被凹了 要有7天才對
借問特休集滿30天能換一個月薪水嗎?說錯,應該是集滿176小時(22天),換一個月薪水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7-29 23:44:00可以,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