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6-06-12 13:35:42
根據
二、 禁止人身攻擊、挑釁、歧視或引戰意味之言詞用語。
註冊/設定特定ID或暱稱進行人身攻擊、挑釁、歧視或引戰亦同。
如非事證明確者,當事者告訴乃論;檢舉請一併附上說明。
若非版主發現。請至#1Ej_C7ua推文檢舉,其餘不受理。
a. 噓文不算挑釁
b. 未經所有當事人的允許,不可公佈水球或者信件,違反者屬於挑釁。
其餘規定:#1GyZ6pe7
十五、 [offer]詢問的文章,三個月才可以發一次。
不論是代發或是自己發表。違規者,文章劣退。
罰則、 文章以及推文懲處依據如下:
由版主判定等級1 / 第一次 - 警告
等級2 / 第二次 - 水桶一個月
等級3 / 第三次 - 水桶三個月
其他 / 超過三次 - 水桶半年或永久水桶
#1NMNd3CD (Tech_Job)
推 zaiter: 就一個編故事的小丑 討拍的魯蛇 自以為的無能工作者 孬刪 06/09 22:41
因此判決zaiter等級一 警告一次
joh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