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時被主管要求須告知新東家名稱

作者: bagaga (德國~~我好難過Q_Q)   2016-03-21 22:51:26
借標題一問,
最近要向前公司申請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卻被前公司要求一定要提供後續就職的公司,以避免競業問題,
在不想撕破臉又不想讓他們知道之後的公司的狀況下,
我要怎麼拿到我的離職證明呢Q_Q
※ 引述《Fradi (路邊散步的魚)》之銘言:
: 各位先進大家好
: 本魯目前在某半導體廠擔任製程工程師約三年多
: 目前有找到新工作,正與主管面談離職事宜
: 因為在進公司前有簽訂禁止競業條款,故在找工作的時候都很小心已避開競爭對手
: 但與主管面談時,他還是以會違反旋轉門條例
: 逼我一定要講出新東家的名字,不能不講。
: 我只好報出我有拿到offer的一家公司
: 他再三保證不會打電話去那家公司,也不會跟第三人提起。
: 讓我真的覺得怪怪的,很怕被陰....orz
: 這邊請問:
: 主管這種做法是否妥當?可以說我不想說嗎?
: 有碰到一些開發中的製程
: 但我的級職只是最基層的工程師,其實做的都是一些日常事務性的東西
: 用這種法條來伺候感覺真的殺雞焉用牛刀QQ。
: 簽訂的時候並未提到禁止競業期間的補償辦法。
: 在這邊謝過了....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3-21 22:55:00
安麗謝謝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6-03-21 22:55:00
找勞工局 請他們幫你去要離職證明
作者: Fradi (路邊散步的魚)   2016-03-21 23:03:00
顆,看來大家都喜歡玩這招...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6-03-21 23:21:00
由此可見,公司的法務部門都是米蟲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6-03-21 23:42:00
離職證明不能拒絕提供,去勞工局檢舉他們就知死了
作者: linminchi (小笨笨)   2016-03-21 23:44:00
離職的時候怎麼沒拿離職證明?這樣可以去新公司報到?
作者: shietsd (123)   2016-03-21 23:45:00
說想休息一陣子不就好了
作者: f124 (....)   2016-03-21 23:51:00
去跟勞工局要阿
作者: hahahank (haha)   2016-03-22 00:52:00
要用問的代表不知道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03-22 03:10:00
隨便說一個,他們是能去查證喔!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6-03-22 13:55:00
麥當勞 就行了
作者: luke72 (ccc)   2016-03-22 14:40:00
怕競業太棒啦 我就是要去競爭對手的公司 你怕不怕啊怕的話還不快依法付我薪水 少說也要養我一兩年才行
作者: eileen9072 (彧)   2016-03-23 22:54:00
基本上..離職證明,一定堅持在跑離職手續時一併拿到手不會事後再跑回老東家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