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時間軸面試 HR/主管 說一套做一套

作者: angre (藍天白雲任我飛)   2016-03-10 17:14:58
※ 引述《lovejulie (永和李正祿)》之銘言:
: 本魯一年多前也面試過時間軸
: 有幸即將獲得offer,HR來電告知要我提供薪資證明
: 我說要怎麼證明?前公司不發薪資條都用電子薪資單
: HR : 可以提供存折影本有三個月內定期薪資記錄即可
: 哥當時沒想太多,就提供了,然後...
: HR : 先生不好意思,我們看到的薪資記錄是45000元耶!!
: 怎麼跟您提到的不一樣?
: 我 : 是不用扣勞健保還有我自行再提撥6%也要告訴你嗎?
: HR : 喔!!瞭解了,那好,最後的offer出來之後會再跟您通知
: 過了幾天
: HR : 先生您好,我是時間軸科技人力資源部的XXX,恭喜您...
: 以下省略...
: 請問您願意接受這份offer嗎?
: 我 : 不好意思,我已經找到工作了!!!
: 一個HR連最基本薪資入帳結構都搞不楚清,誰要去呀?
: 我還有幫我媽納入健保,幫她繳保費,也要讓你知道嗎?
: 給你存折影本已經是很大誠意了,你還那麼蠢,只能說抱歉了
上列是一個好例子。
面試新工作到談薪資是一種藝術,如何包裝自己
的履歷,以求得更高的薪資,網路上也應該不少
教戰守則。
面試時不要盡掀底牌,以大公司HR SOP,絕對
可以讓面試者在他們面前光溜溜。
底層工程師就不講了,這些都是死豬價,台灣公司
大多數工作流程已經被切割很清楚,所以能找到
的人也是就是這個價格。
新鮮人找工作千萬不要因為薪資,而是要考慮工
作發展性與可從中學習到什麼,當然也要量力而
為,找可符合自己屬性的工作。(薪水每個月差個
幾千到一萬真的其實還好)
中階主管的話,如果沒有策略來新公司面試談薪水,
那可能常被HR以最低薪資來利用,最簡單例子就
是提供原工作的薪資證明或是存摺。
履歷上盡量把自己豐功偉業描述清楚,談薪資也
不要讓新公司有急迫性認為你急需工作,優雅的
讓新公司認為你就是他們所需的人,當然對於超
大公司且在業界頂端如TSRC等就不要這麼矯情,
直來直往可能更可以獲得新工作。
找公司就像談論感情一樣,需要依照各公司性質
不同有不同策略,也不要一廂情願的本位主義看
待一件事,原po把新公司的對話搬出來,老實
說非常不妥,感覺就像沒追到對方而到處放話說
對方不好,何必呢?
我也是換了近五份工作,每份工作談成的薪水至
少月薪都是之前的20%,最高還有近70%,給前
份公司的薪水證明又如何,沒有比較高那何必換
工作?
PS. 給前份工資高70%的是外商(不加car allowance)
因為是GM挖角,所以被HR經理叫
去辦公室說我破壞業界行情,於是我跟他說這
就是我的行情,我堅持高本薪,最後他也無耐
接受。
總之,特休不要在家睡覺,沒事多面試新公司,
來增加自己談判的能力,很好玩的。
作者: damm (Anubis)   2016-03-10 17:20:00
很不錯
作者: zanguy ( KuKoo)   2016-03-10 17:28:00
從剛出社會面試時的緊張感練到最後對答如流真的很有成就感
作者: ciula (ciula)   2016-03-10 17:42:00
中肯 推
作者: aaaplay (殘念)   2016-03-10 17:53:00
可是特休沒放完有錢QQ
作者: Isaac202 (公館菸酒生)   2016-03-10 18:27:00
作者: testPtt (測試)   2016-03-10 19:33:00
有經驗不包裝也沒差 講出來就有料 只要堅持不接受殺價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03-10 19:34:00
真的!面試是很需要技巧,要學會把自己的優點在面試中展現出來。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6-03-10 20:06:00
真的滿推每一段時間要去面試的,才知道自己實力與價格有沒有在加上去了
作者: leafwind (莉芙溫)   2016-03-10 20:07:00
月薪都是之前的20%<筆誤?
作者: xup6fm06 (無尾熊)   2016-03-10 20:14:00
不覺得原po公開討論有什麼不妥,臺灣就是公司HR彼此交流壓迫勞工的方式,勞工卻自己不知道在不妥什麼,結果變成現在這種局面
作者: angre (藍天白雲任我飛)   2016-03-10 20:40:00
我應寫為增加20%-70%左右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3-10 21:23:00
奇怪,時間軸也公開整個流程與對話,怎麼不批判一下該公司毀了一個面試者? 為什麼黑掉的不是時間軸?時間軸CEO也罵面試者是欺騙,怎麼不是CEO黑掉?原來CEO公開討論很偉大,無名小卒公開就是錯?
作者: mudvayne73 (world so cold)   2016-03-10 21:57:00
在GG工作在外人眼中看來很風光,也的確是如此,我戴著GG
作者: tzjtpdrumb (~.~)   2016-03-10 22:47:00
要怎麼知道原po是誰呀
作者: labdog (飛啊,飛啊, 小飛俠)   2016-03-10 23:17:00
唉,講的確實頭頭是道,但也太有點自以為是。不是你認為對的事情才叫對,事情本來就很多面。
作者: sbL (sbl)   2016-03-10 23:29:00
請問面試其他公司,如果上了但暫時還沒有要離職,如何拒絕新的offer?得到要求的offer但是拒絕之後留原公司不會得罪面試的公司嗎?
作者: kisdd (累~)   2016-03-11 00:18:00
黑掉又如何? 台灣市場很大嗎? 太多公司自以為是了...
作者: angre (藍天白雲任我飛)   2016-03-11 00:29:00
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剛follow到CEO先道歉後又在個人Facebook批評,我還真是無言了。以我公司來說,我都會先給offer再請對方提離職。時間軸的HR太保護自己而忽視面試者的權利
作者: daiourl   2016-03-11 00:50:00
GM已跪…
作者: tdkblur (☑☜′▽‵σ☞☂)   2016-03-12 00:58:00
可以提自己的經驗跟建議就好 這種事沒絕對 不是除了你那套外就通通不對 轉職幫自己加薪的技巧本來就是因時地制宜
作者: hankwanghow (...)   2016-03-13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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