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工程師內鬼 拿機密投陸 穩懋、聯穎損76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6-03-04 14:23:04
來源:
https://goo.gl/F9jtUQ
原文:
穩懋半導體公司及聯電集團子公司聯穎公司4位工程師,受不了5倍年薪誘惑,涉嫌複
製、下載或用手機拍攝等手法竊取晶圓技術,投奔中國大陸,所幸桃檢調及時發現收網逮
人,否則2公司損失恐超過76億元,桃檢依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嫌將4人與龍姓掮客起訴。
大陸成都的嘉石科技公司,為節省研發成本、縮短開發技術和產品上市時間,看準穩
懋和聯穎是砷化鎵(簡稱GaAs)及氮化鎵(簡稱GaN)半導體晶圓代工的翹楚,找上曾在聯
穎任職的工程師44歲楊光宇和43歲龍嘉弘。
2人透過獵人頭公司,以簽約金人民幣40萬元、月薪人民幣5萬元和每月7萬顧問費的高
薪及高職位,誘惑穩懋工程師32歲白勝傑、聯穎工程師29歲張健智和34歲董建豪,裡應外
合竊取機密再跳槽,「面試」時允諾就當場爽領7萬元現金。3人趁在職的時候,以列印掃
描、手動抄寫和手機偷拍等手法,突破嚴密管制,竊取高科技營業秘密,再以電子郵件或
面交方式交給楊男。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書華和檢察官陳品潔,接獲2公司自檢發現員工有異常下載或
點閱機密文件行為,去年11月初搶在一行人接連請辭、準備送「祕」投奔到大陸前收網逮
人,及時阻止台灣技術外流大陸。
檢調查出4工程師和掮客已入袋的「高薪」逾678萬元,但初估穩懋和聯電恐損失的研
發成本和潛在經濟利益分別為50億8000萬元及25億6000萬元,傷害甚鉅。
作者: SCLEE5566 (歡迎詢問)   2016-03-04 14:32:00
誰受得了五倍年薪誘惑?
作者: tym44   2016-03-04 14:37:00
樓上可以去搶銀行,有10倍以上年薪喔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3-04 14:38:00
受到誘惑不代表你可以偷機密投靠阿對岸把你的利用價值吸乾後就會把你踢走了
作者: linwukin   2016-03-04 14:40:00
要被告到死了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16-03-04 14:42:00
沒利用呀價差台灣老闆也一樣把你踢走呀
作者: ayabrea74012 (!~出車中~!)   2016-03-04 14:45:00
三樓講的好像臺灣老闆不會踢人走一樣
作者: VICTORTASY (陽)   2016-03-04 14:45:00
這一點錢就把自己人格給賣了 選我~選我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03-04 14:46:00
可惜被抓到惹~~~快點多搞這招,砸的錢越多越多人做~~~
作者: littleaoc (獨領風騷)   2016-03-04 14:49:00
五倍年薪後踢走 and 奴性乖領低薪 被裁 哪個比較爽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老菊花5566)   2016-03-04 14:49:00
反正再等一下給陸資入股了 大伙兒都是一家人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4 14:52:00
利用自己的經驗跳槽 跟偷機密跳槽 不太一樣吧盜取營業秘密可是刑事罪 跟老闆會不會踢你走是兩回事
作者: JackBaska (Baska)   2016-03-04 14:55:00
如果從公司跟道德角度來說,是很不可取 ,但從研發人員的角度來說算是不意外,你可以看一下他們幾歲了?很多台灣老闆在一開始要你幫他打天下時會講很多好話給你聽,比如公司起來了少不了你一份,升官分紅加薪樣樣都吹,然後你拼死拼活搞了些專利技術,公司終於上市或是壟斷某一技術時,老闆卻更貪心開始想要擴張,完全不理你的生涯跟
作者: popher (popher)   2016-03-04 14:57:00
竊取機密錯就是錯.. 但看到踢走就忍不住笑出來 都賺飽了
作者: JackBaska (Baska)   2016-03-04 14:58:00
權益,可能就單憑沒有明文簽約打發你,如果是你四十歲了
作者: popher (popher)   2016-03-04 14:58:00
只怕鬼島還沒賺飽就被踢惹
作者: JackBaska (Baska)   2016-03-04 14:59:00
應該也很難不被誘惑,不過年輕時好好了解簽約可以避免XD
作者: MeiHS (囧)   2016-03-04 15:01:00
做這種事的不知凡幾 這幾位就是方法笨被抓到
作者: Numbbreak (狐狸哥)   2016-03-04 15:04:00
如果機密這麼好偷 這間公司管理有問題
作者: houseguy   2016-03-04 15:04:00
不是科技新貴很厲害?全背起來不就好了?
作者: weisenter (我想當帶給別人幸福的人)   2016-03-04 15:06:00
爽欸 做五年退休
作者: JackBaska (Baska)   2016-03-04 15:17:00
硬體相關的機密有的只需要看到某一個關鍵步驟或關鍵參參數即可 , 所以真的很好偷,
作者: jdyang   2016-03-04 15:42:00
犯罪所得是要吐出的,還有後續原公司的求償可能讓人付出一輩子都還不完
作者: yanagawa (Rayes)   2016-03-04 15:57:00
五倍年薪一年+賠五十倍年薪=__________(自行帶入)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6-03-04 16:02:00
偷取的機密又不是這些人創造出來的,還有人叫好喔?又不是靠自己的本領去領五倍年薪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6-03-04 16:05:00
如果偷成功跳過去 大陸公司後續爽約 大家能怎樣?要偷成功然後跳過去公司又會履行承諾的機率只值五倍?
作者: aquahau (orz...)   2016-03-04 16:26:00
已經送過去了,抓起來還有救嗎
作者: adu (^_^)   2016-03-04 16:30:00
違法事情不可做 不然哪有立場講中國人
作者: dasala (small LU)   2016-03-04 16:39:00
兩案一家親嘛!都是講別人最會
作者: ssmmss (冏~~)   2016-03-04 17:17:00
惡劣,怎麼沒找我
作者: o760823 (鋒)   2016-03-04 17:22:00
五倍耶~~~
作者: mician0989 (小白z)   2016-03-04 17:34:00
富貴險中求!
作者: abc0116abc (科技業公務員)   2016-03-04 17:34:00
有種公司給多點。誰可以受到誘惑!學學gg誰可以誘惑他們的工程師
作者: ghost008 (0080)   2016-03-04 17:49:00
樓上 GG粱孟松不就被挖去了?
作者: cser945 (你有的瘸嗎)   2016-03-04 18:00:00
錢那裡多往哪裡跳
作者: oolontea (極樂娃娃)   2016-03-04 18:41:00
居居還不夠啦說時在的
作者: adu (^_^)   2016-03-04 18:59:00
他們因錢犯法 我們重點不該擺在錢,而是違法。不是單純挖腳
作者: lionheartmax (max)   2016-03-04 19:03:00
上面有人寫得好,富貴險中求,扯老闆扯公司幹嘛
作者: ohlong (強森)   2016-03-04 19:03:00
七萬塊都拿不出來的公司倒ㄧ倒也好
作者: bernik (Bernik)   2016-03-04 19:18:00
作者: zsnes631 (KCC)   2016-03-04 19:23:00
台灣人真好挖
作者: whizz (澄)   2016-03-04 20:21:00
叛國賊幹逆娘
作者: keler897 (我騎鴨龍啦)   2016-03-04 21:22:00
怎麼還會有人上當 沒利用價值時阿六還會繼續五倍聘你?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6-03-04 21:22:00
有些推文真是世界奇觀了,公司待遇差就可以這樣搞?
作者: beats0121 (C.K.)   2016-03-04 21:28:00
台灣就是出很多這種人啊 意外嗎
作者: f124 (....)   2016-03-04 23:24:00
去你媽的 這干撿調屁事
作者: arcc   2016-03-04 23:55:00
阿宅悲歌
作者: pcxpchou (小G)   2016-03-05 00:41:00
投敵阿 垃圾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03-05 01:07:00
正常挖角是人才把腦袋裡的知識經驗帶走 不是把公司的機密偷走 最好是偷資料合法
作者: original310 (夏夏禕稱載)   2016-03-05 01:28:00
竊取資料就是不對了!!!還不是自己的東西~
作者: SETL (Orz)   2016-03-05 02:15:00
想賺大錢找正路 不想爆肝就找給少一點的公司路自己選得不要怨東怨西 尤其是犯法以後怪到別人身上
作者: randystock (Randy)   2016-03-05 02:23:00
爽領5倍幹3年被踢走也勝過在台灣10幾年
作者: prise (靈魂不適合飢渴)   2016-03-05 07:36:00
比起新聞,廈門三安做砷化鎵,直接把聯穎總經理挖走,算是比較有格調的挖人了
作者: DaveLu (Dave)   2016-03-05 07:39:00
這些人的價值是偷資料,怎麼會有人認為新公司會繼續用他們?讓他們在繼續偷資料賣下一家公司?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6-03-07 10:41:00
雙輸,三個員工恨前公司一輩子,公司損失大筆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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