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5-12-25 14:25:19※ 引述《cutemai0417 (cutemai)》之銘言:
: 大家好!新手首PO敬請包涵
: 事情是這樣的...
: 公司同事昨天下班時突然被總經理叫進辦公室, 結果出來後同事就表示他明天不用上班了
: ...
: 其實一開始大家就知道公司叫同事做到月底離職, 但昨天卻因為老闆一句話他就當場被資
: 遣...
: 想請問教的是, 這種做法是否違反勞基法?跟其他同事討論的結果是公司至少該付給同事
: 接下來10天的薪資, 但公司薪水只算到昨天...
有沒有搞錯
老闆這麼有佛心
明明月底自己要走
老闆還用 「資遣」
表示公司要多付錢給員工
我猜老闆的意思是「開除」吧
這樣只到當天 後面的錢也不想給
無論是開除或資遣 都要先報勞工局
小公司吧
作者: smokyjoes (冒煙的喬) 2015-12-25 16:32:00
沒錯啊~ 如果老闆要人提早走,就是開除,就走資遣資遣就有資遣費,自己走就沒有,老闆硬要給也不錯啊~但...好像看錯了,一開始公司就是要資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