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延後報到日會造成不良觀感嗎?

作者: hebe120859 (兜兜龍)   2015-11-20 15:57:15
角色介紹 A公司=現任公司 B公司=下一份工作的公司
當初B公司徵才我在10/14號參與面試,人資10/26號給我電話"口頭通知"錄取,
但是正式offer還要再等等,而我因為還在工作的關係,我告知人資說:
我希望拿到正式的offer後,我A公司才能提離職,比較有保障。
當下人資能理解,希望還是能跟我壓個報到時間,於是她幫我壓12/1報到,
接著過了約11天之後的11/6收到正式offer了,人資當天打來問我說我
12/1(二)可以報到嗎?
我電話中面有難色的告知他說,公司要交接的事可能沒辦法這麼早,人資問我說那
須要再給我多久的時間呢?
我回答她說可能要再一週吧,於是她就說好!不然我幫你改壓到12/7(一)報到,
如果期間有什麼問題再跟他說。
想請問一下大家,因為現任公司已經做了3年快4年了,要交接的事宜比想像中還多,
還有特休假需要再離職前排完休一休等等之類的...如果我跟B公司再推延3-5天報到,
會不會造成B公司主管或人資觀感不佳?
請各位資深前輩們給個指教了 謝謝
作者: coolricky (ricky)   2015-11-20 15:59:00
講好就好了,不過建議只能延一次
作者: MMMB4219 (魯蛇剋星 3M哥)   2015-11-20 16:00:00
作者: whipzj (被卒吃)   2015-11-20 16:17:00
延後等別家公司通知最後再說不去報到可能就會黑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5-11-20 16:35:00
還好阿~
作者: Adrian (Eternity)   2015-11-20 18:34:00
交接不是義務,30天到就走人
作者: s8888 (宗)   2015-11-20 18:58:00
感覺還好,理由蠻正常的
作者: ghostnine (Mr.nine)   2015-11-20 19:05:00
還好,進去表現好比較重要
作者: loezone (捲子德德)   2015-11-20 19:16:00
他既然說有問題再和他說 有問題那就說阿真的要你的公司會等你 我的觀察啦
作者: JamKeven (讓一切美好..辛苦了..)   2015-11-20 20:33:00
講清楚就好,對方也希望你在原公司有個圓滿的結束
作者: mmes (捲毛男)   2015-11-20 21:12:00
A可以準時走 B可延多久就延, 小小螺絲釘參上
作者: ATF91 (風風兒)   2015-11-20 21:14:00
我之前延後2個多月報到也沒事阿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15-11-20 21:35:00
3M又在亂教,因為這種小事黑掉的公司不值得去再說法律規定就是一個月,12/7報到剛好而已
作者: gn01670782 (龘龘)   2015-11-20 23:51:00
做3、4年,法定30天前預告,發個mail給老闆順便ccHR,如果公司有離職系統可以用電子簽核更簡單…時間滿就走
作者: h123369693 (鬼鬼)   2015-11-21 01:43:00
通常A公司在你走以前會要求交接好,但其實走了以後,他們遇到會自己想辦法,不用這麼替前公司操心,依自己想法把假用光休息,再去新公司好好拼才是真的(過來人)
作者: popcool (我不懂)   2015-11-21 10:41:00
不會阿跟本沒差好嗎我就延過
作者: craig (喵嗚~(づ′▽`)づ~)   2015-11-23 13:31:00
不會打去問人資,看主管同不同意,我我有延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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