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群創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07:29:58
至少底薪很高 為何一直打擊群創!
不是打廣告 也沒有利益關係 公司對待員工還不錯了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請各位別再抱怨
除非在公司待5年 抱怨無話可說
畢竟是該爭取的權利!
帶人要帶心 心沒在公司 再多薪水也是白費
以上嘴砲有理 別噓
不免附上清唱版 沒那麼簡單
http: //ppt.cc /AWjrE 如有感到不適 請將音量關小 以免影響聽力
作者: miku5566 (5566)   2015-05-21 07:31:00
很好玩嗎?
作者: touchBB (CK)   2015-05-21 07:33:00
以台南來說 這種底薪很夠了看看日月光就知道 聰明的公司會慎選地點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07:35:00
我是認真的! 群創不差了! 我不是屬狗的 俺屬牛群創可學到不少技能 個人最看好幾位工程師(同部門)酒香不怕巷子深 送給各位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5-05-21 07:41:00
待五年才有資格抱怨?
作者: fred1854 (小鋼珠)   2015-05-21 07:43:00
以後沒待公司五年以上請別發抱怨文 是吧?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07:44:00
別這樣! 兩年就可抱怨! 好嗎 別打臉打這麼大力
作者: QQ101   2015-05-21 07:45:00
這啥啊 上一篇還在請求GG內推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07:45:00
回不去了! 去GG不合理?
作者: fred1854 (小鋼珠)   2015-05-21 07:46:00
上面一篇GG求內推下一篇說包子很好 這心態?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07:46:00
回鍋不了 不然是要怎樣?抱歉!個人說話太直太白 唯一就是不太擅長言詞挖金憨滿功威 膽喜挖金喜摘
作者: nctuuser (找尋生命的意義)   2015-05-21 07:56:00
加油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5-05-21 07:56:00
真的很有才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5-05-21 07:59:00
有道理耶
作者: xyz30317 (喵天使)   2015-05-21 08:00:00
這才該水桶+劣退吧
作者: kris1408 (zozo)   2015-05-21 08:00:00
抓交替?
作者: nasa3137 (肥宅礙到你?)   2015-05-21 08:03:00
jackmars5到底是哪個部門的,又來護航了????
作者: gn01216674 (Dog)   2015-05-21 08:12:00
看這種發言 八成大學生吧
作者: hssh (hssh)   2015-05-21 08:14:00
十年的來報到,品質是公司的尊嚴....我想跟公司高層說,薪水跟分紅是員工的尊嚴,每年光看別人分,你知道基層員工的心裡有多ooxx,五年才能說嘴嗎
作者: stoplife (holy shit)   2015-05-21 08:16:00
不解釋
作者: pqpqpqpq (包子小霓我愛妳)   2015-05-21 08:21:00
包子HR傑克馬斯5滾!包子小霓可留!
作者: flyfly13 (蒹葭秋水思)   2015-05-21 08:24:00
你只是想貼那連結吧
作者: d122458317 (LLLLL)   2015-05-21 08:25:00
就是因為你太愛發廢文,連饅頭都不收你,更何況是GG~
作者: mingjoa (有心臟病的貓)   2015-05-21 08:44:00
廢雯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5-05-21 08:47:00
聽說包子常久以來只有上面的主管會分紅,偶爾發點激怒一下士氣,所以下面的基層只能當公務員。
作者: voodoolc (雨天)   2015-05-21 08:49:00
發這種心得廢文不水桶,然後搞個投票,真是奇怪的版
作者: jenniferflow (jenniferflower)   2015-05-21 08:53:00
底薪是?上面不小心按讚了,可以取消嗎?
作者: fiend99 (狂人)   2015-05-21 08:56:00
偏要噓
作者: DuckKid (Devil May Cry)   2015-05-21 09:00:00
包子很好回鍋阿 通常回來了的都是之前跟上面搞的很難看
作者: Tsin (隱形人)   2015-05-21 09:00:00
第一噓送給你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05-21 09:00:00
待五年才有資格抱怨?規則你訂的?要不要也辦個自訂規則投票?
作者: windkni (jkgl)   2015-05-21 09:07:00
這個id就是噓
作者: sylvia416   2015-05-21 09:11:00
作者: xian89815 (末日)   2015-05-21 09:32:00
包子讚讚讚
作者: blueme (浩羊)   2015-05-21 09:33:00
不善言辭 就少說話...
作者: MWMWMWMWMW (上班下班周而復始)   2015-05-21 09:36:00
包子讚讚讚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5-05-21 09:44:00
包子讚讚讚
作者: a6001313 (海闊天空)   2015-05-21 09:55:00
廢文一篇!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09:55:00
這就是本人認定的'無意義'文章投票過了.水桶原PO三個月.投票沒過.表示大家接受此文
作者: qoo31326 (小賴帥)   2015-05-21 09:58:00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05-21 10:14:00
發錢,龜龜毛毛的領導風格
作者: xyz30317 (喵天使)   2015-05-21 10:18:00
這個帳號持續發廢文 跟其他作夢文不同 怎麼可以混為一談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0:19:00
那請問我該用哪條版規刪除這篇文章?!...就是想禁止這種'無意義'的包子文..卻無版規可管
作者: BENSONH3427 (心繫隨風)   2015-05-21 10:20:00
包子讚讚讚
作者: vq37vhr (趕貓用斯斯!!!)   2015-05-21 10:21:00
站內信給我幫你回鍋,我哥竹南包子副理
作者: tjn (江江江江~~~)   2015-05-21 10:22:00
這帳號都提供無用資訊,版主不給他刪文+水桶嗎?
作者: vq37vhr (趕貓用斯斯!!!)   2015-05-21 10:22:00
對包子這麼有愛,就別去gg了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0:23:00
tjn...你要根據哪條版規刪他+水桶..不就跟我公告一樣??我的公告不就寫..刪文+水桶三個月...請投贊成票..謝謝!
作者: d147258   2015-05-21 10:24:00
舊包子回鍋很麻煩,要之前所有管過你的主管都同意才可以,不管你換過部門或者主管換人,新包子不知道還有沒有這樣
作者: pqpqpqpq (包子小霓我愛妳)   2015-05-21 10:26:00
版主至少結果出來前你要盡責刪這些廢文,不然版主下不了台喔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0:30:00
不會阿~大家對公告有疑義可以討論..所以開票後決議以前就有很多次公告後來修正的....
作者: icespeech (Ice)   2015-05-21 10:37:00
那你應該加一個有明確定義所謂無意義文章的板規,而不是公告將針對包子這間公司主觀認定無意義文章+水桶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0:38:00
的確..這是我從這次事情學到的經驗但做出了決定就應該為自己負責..等開票後自會處理會有此公告也是因為最近只有包子文在亂版..無奈
作者: ENEP (Moo)   2015-05-21 10:40:00
看來版主還不知道問題在哪 不是你根據版規刪文 而是選擇性執行版規刪文 同樣版規 請問#1LMzVZ9m(舉例)為何不用刪?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0:42:00
因為沒失控跟有失控..查查包子文最近有多泛濫就知道版上常有暫時性公告..就是因為某些議題已經失控不然大部分還是從寬認定..這是一貫原則我也不反對大家透過科技版找到好工作..只要適度控制發文
作者: ENEP (Moo)   2015-05-21 10:49:00
分不分紅本來就是大事 不然GG季/年分紅時不也不少分享文?議題本來就有時效性 突然因為包子文多就辦這種投票網友感到你別有用心也不是沒有道理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0:56:00
沒錯阿..但每次GG季分紅只有一篇..而非不停洗版如果版友不能認同.那表示我不夠周全.的確是我的問題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5-05-21 11:03:00
看到你公告那幾篇被噓成這樣你還不覺得不是自己問題嗎
作者: Delfina (芒果醬佐大明蝦)   2015-05-21 11:03:00
這才是廢文吧,不秒刪嗎
作者: hunter2011 (漩渦裡掙扎)   2015-05-21 11:05:00
乖,下去領便當
作者: sephiroth323 (Hansan)   2015-05-21 11:09:00
原PO就是個來亂版的,我的觀察啦
作者: xyz30317 (喵天使)   2015-05-21 11:11:00
又快畢業季了 讓新鮮人不再受騙 這家公司找不到人才有機會變化好
作者: sylvia416   2015-05-21 11:11:00
這種無意義的廢文不刪嗎?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1:15:00
請樓上說明用哪條版規刪此文不會有爭議這種'無意義'的廢文.沒有公告.我沒有版規依據可以刪否則那篇包子文改編歌曲早就被我刪了
作者: Rayless (明心見性)   2015-05-21 11:22:00
已不符合事實。包子薪資換算成時薪並無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而且也沒有待員工不錯,不然不會影起公憤,所以違反實情
作者: sylvia416   2015-05-21 12:13:00
跟本版版主學的。。個人覺得無意義
作者: pnsboy (mmm)   2015-05-21 12:25:00
包子讚讚讚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12:39:00
版主大人,我是冤枉的,請高台貴手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2:45:00
你擔心什麼= =...開票出來沒過你就沒事了~我就有事了XD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2:50:00
開票前的違規文章你用開票後的修訂處理 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站在版友立場我認為你還是該處理就處理 爭議性公告修訂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2:52:00
這是以公告但未執行..稱做暫緩執行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2:52:00
在投票結果出來之前應皆屬無效公告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2:53:00
例如暫緩未拆的違建..如果後來有條文取消..還是可以不拆但不代表不拆...這邏輯應該不難理解行政命令常被否決或申訴無效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2:54:00
所以這篇違規性質有疑慮的爭議文章會壓到23號再處理就是了?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2:54:00
但行政命令未被否決前仍屬有效沒錯~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2:55:00
所以修訂版規我想應有其必要性質存在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2:56:00
端視開票結果而定...這是寶貴經驗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2:57:00
開票是針對爭議公告 不要扯結果嘛除相關條文以為之鬧版 等其他規定需要有細則處理 而非你主觀認定
作者: alan54786 (alan)   2015-05-21 12:58:00
不是反對版主刪廢文 而是在抗議你做事次序跟方法錯了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2:59:00
這 就是 你 會 被 噓 的 最大原因找不到版規可處理的爭議文章不是叫版友幫你找 是你要去思考版規是否不夠完整而不是全部都你主觀認定 有問題再發個廢文叫我們投票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3:05:00
版主從頭到尾管版就是主觀認定..這是版友最無法理解的投票純粹想了解..到底版友皆不接受我的管版風格結果不同意..我會自請處分..表示我的作風不符合版友期待
作者: kakoiee (OP)   2015-05-21 13:15:00
風向又變了 你投票的問項根本與管版風格無關你真想搞清楚就會另開投票 不會堅持一定要投那誘導式問項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3:19:00
版主管版主觀認定我覺得沒什麼太大問題 但前提是版規的定義要清楚 目前問題在於版主處理包子的方式跟順序有瑕疵文章字數在30字以下一律刪除。未滿60字將視內容決定是否保留版規六看來有洞可鑽 所以版主現在也才會有廢文無法刪另外也不是在砍文後才問大家我這樣砍你們同不同意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3:34:00
講超多次..沒有任何一篇是因為公告文被砍了= =有的話請檢舉我..全部砍文都是根據現有版規就是有版規砍不了的文,才要公告再重覆一百次..沒有任何一篇文章是先砍文後公告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2015-05-21 13:36:00
推文一看 幾乎全部都是在噓你的 這樣還需要投票才知道??比起你認定的無意義文 你這個投票才是毫無意義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3:37:00
你用版規六砍了一些包子文 然後發公告說現在起管控包子文然後說管控原因是因為你覺得那些包子文無意義結果還辦一個投票問大家同不同意你這個公告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3:40:00
我用版龜六砍了一堆文...幾百篇當然含包子文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3:40:00
這個投票 真的很沒必要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2015-05-21 13:41:00
淺而易見的事情 硬是要用投票拖三天 歹戲拖棚喔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3:41:00
就算是一面倒投不贊成....也是留下紀錄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3:44:00
我參加投票的原因是 這是版主對於爭議進行調解的一個方式並不是表示我認同這個投票的主旨跟發起原因所以參加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3:45:00
那何種作法比較適當,對於此類包子文?!到目前沒有人給我具體的建議參見539篇文章..當時候就是因為有具體建議所以改進但到目前全部清一色只有大家希望開放包子無意義文卻沒有解決之道..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3:54:00
是我我會先翻修版規六 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3:56:00
請舉例...如何定義?!可以管到上面那篇改編歌曲文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4:02:00
你要先想想你想要版面上的文章是什麼樣子走什麼風格像 Soft_Job 就有滿明確的走向定位(置底那篇)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5-05-21 14:03:00
Ptt那麼多版 去看看別人家版規嘛…… 順便開個版健區阿……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5-21 14:06:00
我記得有BM板 可以試試去那請益關於版規的制訂
作者: erJune (A5K)   2015-05-21 14:07:00
可以刪掉這種胡扯的廢文嗎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4:09:00
同樣問題再問一遍..不用公告條款..要用哪條版規刪此文?!
作者: icespeech (Ice)   2015-05-21 14:31:00
沒有板規就去修訂板規 再公告新板規 大家都講幾次了你一直在那邊灰說沒有板規只好公告投票重點是板規要定義明確 而且不能只針對特定公司...
作者: nctu1990 (法拉利哥)   2015-05-21 14:32:00
群創都是私科的垃圾在待的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4:52:00
請icespeech給我如何修正版規的建議才能規範此篇文章違反版規,或者改編歌曲違反版規
作者: tiger96363 (台哥)   2015-05-21 14:59:00
包子讚讚讚
作者: pqpqpqpq (包子小霓我愛妳)   2015-05-21 15:37:00
包子小霓520報到!
作者: UltraKill (PbQ)   2015-05-21 15:50:00
nctu1990的那種推文是不是該處理一下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1 15:51:00
已經處理了阿...請看後面公告
作者: kay2005 (老了嗎?)   2015-05-21 16:09:00
包子讚讚讚 LG最近出了款很殺的產品 台灣就靠包子了
作者: boris06tw   2015-05-21 18:39:00
底薪高?跟曾志偉一樣高吧,換來的只是責任制的超長工時
作者: s10015   2015-05-21 19:51:00
幹…樓上我不爭氣的笑了。不能同意你更多
作者: jackymars5 (( ))   2015-05-21 19:52:00
我也不爭氣的笑了
作者: cccoco (alex)   2015-05-21 20:53:00
看id就知道內容了
作者: sylvia416   2015-05-22 01:59:00
這個廢文id必噓
作者: iosian (監督核安支持核能)   2015-05-22 04:55:00
喂,GG HR嗎?就是這家伙,多注意一點
作者: icespeech (Ice)   2015-05-22 11:08:00
我不覺得改編歌曲有什麼問題,所以我訂不出可以規範到它的板規;如果你要訂出能規範到這麼多不同類型的廢文的板規,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明確指出在此板的po文內容一定要包含哪些項目(問offer/工作內容/實際薪資等等)但是這樣只會矯枉過正,而且一定會有一堆鑽漏洞的所以才會一堆人不建議這種限制方式,尤其是針對某幾間公司的限制法根本匪夷所思不然就去 BM 板提出來問問看啊其他大板的板主應該可以給你一點經驗上的建議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5-05-22 11:55:00
沒錯..很難定出適度範圍..所以很多都是自由心證舉包子為例..我的公告也沒要誅殺包子文不要有這些奇怪又沒內容的文章就好
作者: sylvia416   2015-05-24 08: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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