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企業賺錢不分紅 最高將罰500萬

作者: showhere (人參阿)   2015-04-07 23:58:13
※ 引述《mainsa (科科)》之銘言:
: 我也傾向政府不要罰這種小錢 因為反而會造成反效果
: 忘記是在哪本書看到的 和心理學有關的理論 結論是罰小錢不如不罰
: 裡面有舉例
: 比如說一間幼稚園 因為家長常常會拖延來接小孩的時間 讓幼稚園不堪其擾
: 決定使出罰錢的手段來遏止這種情況 實際罰的金額我也忘了
: 反正類似晚一小時罰50塊這種不痛不癢的的小懲罰
: 結果因為一小時只要50塊 比起原本的學費和其他托幼手段來說 實在太便宜了
: 反而造成大家變得更愛拖延來接小孩的時間 因為罰錢讓幼稚園延長帶小孩超划算的
: 結果讓幼稚園更困擾 發現這根本自找麻煩 所以決定廢除這個新措施
: 但這下問題卻變得更嚴重 因為原本晚一小時還要罰50 但是現在廢除了
: 變成可以免費延長 這下又更多家長延後來帶小孩了 因為根本賺翻了
: 以上例子的結論就是 要罰小錢不如不要罰 不然會造成很糟的成果
: 現在政府搞罰五百萬這種不痛不癢的爛招
: 反而會讓企業覺得我隨便分個紅都幾千萬幾億在發
: 結果不發了反而只要罰五百萬 而且因為被罰錢罰得心安理得 反而更不會分紅
: 最後只會造成更多企業不分紅 因為罰則太輕
: 就算之後政府發現這會出大問題也來不及了 因為假設取消這懲罰反而又會加重後果
: PS.這例子的反例就是要給小獎勵不如不給
: 因為做得要死要活結果只給一點小獎勵 那些人反而會沒有動力努力
: 比如說最好的例子就是一堆激怒獎金了 而類似的是 你給了小獎勵之後就更不能取消
: 因為之前做得要死要活才多這麼一點錢已經夠激怒了
: 你如果又取消的話 只會讓全部的人都喪失動力
: 要賞要罰都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啊
大家不覺得很奇怪嗎?
要罰,為什麼不直接強迫給員工薪水(如:薪水*1.1)
500萬講真的,是一個沒經過大腦思考的數字
喔不...是經過大腦了(我想我們知道太多
作者: qber (nothig)   2015-04-08 00:09:00
薪水*1.1+原薪水=2.1倍原薪
作者: violing0218 (( ̄▽ ̄")>)   2015-04-08 00:22:00
2016 快到了~再撐一下~什麼時候才能邏輯治國啊~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15-04-08 01:00:00
企業:給你3000萬 幫後面五年也一起繳了!
作者: s910 (s910)   2015-04-08 01:04:00
為啥要強迫給員工薪水
作者: kay2005 (老了嗎?)   2015-04-08 01:49:00
2016? 哈哈 算了吧…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15-04-08 07:54:00
2016那些貨色...我看不會比馬囧好到哪裡去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5-04-08 09:59:00
去內湖問雞胖老大和小葉老大~ 它們很罩的!
作者: budingpor (↖☆奪命a書生☆↘)   2015-04-08 12:35:00
應該是沒有法令強制給多少薪,除了基本工資外
作者: gn00295120 (Longway)   2015-04-08 16:47:00
指望政府才是沒經過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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