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麼多勵志故事是很感人啦
努力學習,充實自己,從 18k 的職位一路跳到 60k,可喜可賀
但是原本的缺就沒人補了嗎?接手的人不也一樣拿 18k 嗎?問題有解決嗎?
低薪問題在於已經無法負擔正常人的生活
一個人再怎麼廢,只要雇用他來做事,就該支付他足以過正常生活的薪資
那麼什麼才叫合理的薪資
我們可以看今年初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這篇新聞稿
"根據北市府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家庭收支狀況的調查,101年臺灣省平均每人每
月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0,244元、每戶人口數3.23人、每戶就業人數1.46人,平均每名
勞工須扶養人數2.21人等資料,換算得出每月勞工工資應達22,639元"
http://goo.gl/MbUoPA
也就是說贏麵包的人收入至少要 22639,一家人才不至於餓死
如果用普遍的算法,基本開銷、儲蓄、其他消費各 1/3 來算
薪水要 67917 我才能活得比較像個人
就算刻苦一點,降低儲蓄跟其他消費的比例到跟基本開銷一樣
那也應該要 45278
更不用說這是以全國平均的 10244 來算
從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來看
102 年全國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是 19416,全國最高的台北市是 26672
如果要讓全國人民都能生存,應該採消費最高的地區的基本生活費
等比例來算 10244 * 26672 / 19416 = 14072
再套回上面的計算,得到合理薪資為 14072 * 2.21 * (2~3) = 62199~93298
很誇張?台灣勞工的薪資真的低得很誇張
那些叫人家不爽自己去當老闆的就更奇怪了
我只想安分領薪水,為什麼就不能有尊嚴的活得像個人?
真的拜託大家不要再被資方的奇怪理論洗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