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知我洩漏薪資...... 要求我簽下離職單,當場走人
: 原來是那位女生直接跟人資課表示 , 為什麼她沒有被調薪一事
: 社會新鮮人的我,真的是震撼教育,見識到社會的黑暗面
: 對於人與人的相處,再也不是以往的單純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 真的是鬼島,去你的薪資不公開
所以現在各個公司還是會叫你簽保密條款 競業條款 有的沒的條款
然後大家還是照著潛規則走
從推文就看得出來 也許原PO是真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還一堆人說活該
難怪這裡永遠都是N N+3 N-1
結果反而又羨慕426的薪資透明 豈不矛盾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