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於離職的問題

作者: JayWangAA (冠)   2014-06-30 10:12:47
各位好
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
我同事在兩周前向公司遞出辭呈,
是依照勞基法三年以上員工,需要在一個月前告知雇主。
因此,他依照規定在預計在提出辭呈後的一個月到新公司報到。
但是就在上周五他主管跟他說,就做到今天6/30號就好。
也就是希望我同事提前離職。
請問這樣算非自願性離職嗎?
作者: furture8 (你不認識我(艸))   2014-06-30 10:26:00
不算,就是想省成本,讓會計好做帳,不需要交接都提辭呈了,不會有非自願的問題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4-06-30 11:01:00
你都提了 哪算非自願 公司提早放人也不賴阿
作者: nmrfarm (義得仁和滅菌槽)   2014-06-30 11:07:00
還好吧,想太多,都要走了
作者: morris1661 (morris)   2014-06-30 11:29:00
你同事只是覺得,公司怎麼沒有留他吧!應該是他自信心不夠.覺得公司應該要拜託他留下,確沒有,馬上趕他走
作者: chucklee (..)   2014-06-30 12:17:00
如果公司"堅持"你同事做到今天就好 那就變成非自願性離職如果你同事不想這麼早走(還有薪水領啊) 公司要求提早走雙方談不攏 隔天發現門禁卡失效什麼的 就等於是解僱
作者: wei0313 (YES933)   2014-06-30 12:26:00
不算
作者: keyofdejavu (海洋)   2014-06-30 12:30:00
http://ppt.cc/WFLv 不要亂放謠言囉
作者: JayWangAA (冠)   2014-06-30 12:57:00
所以需要給薪到離職日那天呀 ?
作者: keyofdejavu (海洋)   2014-06-30 12:59:00
上面寫啥就啥囉,除非蘋果亂寫
作者: JayWangAA (冠)   2014-06-30 13:01:00
恩恩 感謝分享訊息
作者: chucklee (..)   2014-06-30 14:29:00
依法要給預告期工資和勞退新制的資遣費
作者: Leadgen (新竹~)   2014-06-30 15:21:00
一個月前提是保障公司,但主管覺得可以提前走,是你的福利
作者: octy (only)   2014-06-30 15:39:00
正式離職日前就像待退老兵 老闆不敢派重要JOB給你 每天清閒沒壓力還要給你薪水 公司這麼做是想省成本
作者: WeiChou   2014-07-01 14:44:00
推keyofdejavu大大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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