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現在的工作即將邁入第三個月,此公司非常大方的違反勞基法,試用期三個月一個薪水,試用期後另一套薪水。
我的工作年資9年,一直以來都作半導體業的業務助理或是CS職務。面試此公司時希望待遇寫的是30K,礙於景氣不好(有好過嗎?),硬是寫比上個工作的薪資還少。
收到offer後,offer寫前三個月27K,第四個月開始調整爲29.5K(這數字是我6年前的薪水)。而當時因為急著找工作所以怕反應了會失去機會所以默默接受。
在到職的第二個月,公司宣布加薪5%,但是未滿三個月新人不符合加薪資格。
問題來了,我認爲這工作內容與loading、以及我有相關產業經驗,加上公司有賺錢全公司加薪,我就強烈的希望三個月後至少幫我加個500,好歹領個30K整。
但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跟人事反應,因為收到offer時我沒立即反應不滿意29.5K,請問我現在還有機會跟公司談薪水嗎?如果要談,我該怎麼談呢?
Point:
1. 相關產業資歷超過3年
2. 公司今年有本錢全面加薪
3. 原本的期望薪資就大大的寫著30K
4. 工作內容與loading
請有經驗的大大教我怎麼才能不和公司鬧僵的加薪500塊錢…(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