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薪核完還改薪水真的滿扯的
理論上核薪HR除了承辦人 至少還要部級主管的簽核
這種公司千萬不能待
今天搞你月薪 那年終跟獎金也一點都不可信
加班費也不知道拿不拿的到
其實有些勞方很壞 都在測試底線啦 台商很多都不太守法
愛搞這套 大公司小公司都一樣
勞工局很弱 只會叫你跟雇主協調之類 會搞很久
浪費時間
實際一點的做法就是上班輕鬆做 努力找工作
有面試就請假 找到就辭職
※ 引述《ultralink (ultralink)》之銘言:
: 幫友代PO
: 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 報到當天人資告知看錯學經歷所以要重開offer
: 報到當天的紙本offer與原先寄送至Mail的錄取offer金額有差
: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 或者可以做甚麼樣的檢舉 向勞工局反映只是不停的轉接其他人
: 我能做甚麼處理捍衛我的權利呢
: 因這間需要住宿 如當天搬走我沒有辦法直接搬家 先告知主管協助處理
: 目前已經做了一星期 也有其他offer 主管沒辦法處理 只說能盡量爭取
: 只是搬家加上機車運來運去真的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