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密協定

作者: iambld (彬)   2013-11-20 00:18:48
這兩天公司要我們簽訂一份保密協定,主要可分成兩部分,
分別是在職期間與離職以後:
其中在職期間不可洩漏公司機密,基於職業道德這點我覺得OK,
但是離職以後兩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工作,否則必須罰五十萬!!
這點實在讓我簽不下去,想請問版上的先進,公司有權強迫我
們簽訂這樣的合約嗎?因為真的簽下去的話應該就具有法律效力
了。
懇請版上先進給點意見。感謝萬分~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2-01-20 00:19:00
每間公司都會簽這個東西 而且好像還有法律條文背書
作者: wumingxian (WU)   2012-01-20 00:19:00
第2點很有爭議,除非公司補貼你兩年的全額薪資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2-01-20 00:20:00
但這的保密協定原則上對理級以上比較適用 基層員工掌握
作者: wumingxian (WU)   2012-01-20 00:20:00
除非有等價對等,不然公司沒權剝奪你的工作權
作者: asablue7788 (asablue)   2012-01-20 00:26:00
基於第二條,將來離職前更不要透露下一站到哪
作者: wumingxian (WU)   2012-01-20 00:31:00
有興趣就去查"競業禁止"的法院相關判決吧
作者: wumingxian (WU)   2012-01-20 00:32:00
不管什麼職等,只要你簽約了公司都有權告你,先不論將
作者: JOPEN11 (階段性躊躇)   2012-01-20 00:33:00
我也記得禁業條款是前公司需要補貼一定時間內的薪水
作者: wumingxian (WU)   2012-01-20 00:33:00
來判決是否成立,光奔波法院這點就會讓你吃足苦頭。
作者: iloveov (oov)   2012-01-20 01:50:00
你不是大咖 這規定基本上是空談
作者: alamabarry (.............)   2012-01-20 01:58:00
平凡小老百姓~簽了都會有嚇阻作用~~沒人喜歡上法院
作者: alamabarry (.............)   2012-01-20 01:59:00
我猜以後會有公司變相簽約~~本薪變兩萬
作者: alamabarry (.............)   2012-01-20 02:00:00
剩下就是簽競業金 還有獎金~~還可以省勞保 跟加班費
作者: liteon   2012-01-20 03:02:00
你覺得怎麼釐清"相關工作"的界線 XD
作者: liteon   2012-01-20 03:05:00
如果你是蘭奇,簽這個就要很小心了
作者: iambld (彬)   2012-01-20 07:55:00
相關工作的部分是有寫出幾樣我們的產品群的名字,查了幾個關鍵字確實公司要有一些補償金才對
作者: iambld (彬)   2012-01-20 07:56:00
感謝以上大大們的意見,我再跟幾位同事討論討論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2-01-20 08:41:00
叫公司預付你兩年薪水 否則除非公司能證明你在新公司用的技術是從舊公司發展來的,根本就告不了你 都是嚇唬用的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2-01-20 08:42:00
甚至叫新公司給你掛一個不相干的title兩年,能拿你怎麼樣?
作者: caseyy (網路之狼)   2012-01-20 09:05:00
第二條,簽了公司就可以提民事訴訟告你。至於結果就不重要
作者: caseyy (網路之狼)   2012-01-20 09:06:00
作者: caseyy (網路之狼)   2012-01-20 09:07:00
樓上錯很大,民事訴訟沒有什麼告不了的。
作者: caseyy (網路之狼)   2012-01-20 09:21:00
作者: darote   2012-01-20 10:01:00
沒有簽約金哪來的這種契約
作者: whisly (我也想要...)   2012-01-20 10:15:00
才50萬,我公司叫我簽的是200萬基本賠償..示影響無限上綱
作者: csii5566   2012-01-20 10:31:00
請問若是違法事項需不需要保密?
作者: kimuralin (要過年拉!)   2012-01-20 10:54:00
你就不要讓他們知道去哪就好啦 = =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2-01-20 11:23:00
所以我離職的理由都是想休息一陣子
作者: sworddragon (囧榮)   2012-01-20 12:51:00
要有對價關係,要你禁止從事相關工作兩年,就要給你補償這兩年無法從事相關工作的損失
作者: swatch3484 (白熊)   2012-01-20 12:58:00
好便宜喔才50萬 公司光是要請個律師告你可能都不止了
作者: swatch3484 (白熊)   2012-01-20 13:01:00
所以除非你真的是公司主要技術要職
作者: caseyy (網路之狼)   2012-01-20 13:02:00
樓上,若是公司有法律顧問。處理一個案子才五萬...
作者: luke72 (ccc)   2012-01-20 14:46:00
我前公司叫我們簽的是終身不得從事相關產業 只能賣雞排...
作者: sirlers   2012-01-20 17:43:00
所以樓上就離職了嗎? XD
作者: liteon   2012-01-20 20:46:00
結果因為生產雞排實屬製程工程師,還是被...(ry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2-01-20 21:29:00
好像是所謂競業禁止條款 我們也有這東西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2-01-20 21:30:00
立法精神是不希望出走員工拿了技術自己開公司競爭吧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2-01-20 21:31:00
當然會不會被公司無限上綱告你下一份工作就不知道了…
作者: chucklee (..)   2012-01-20 21:53:00
如果法官覺得合約的限制顯示公平 整份合約會被作廢
作者: chucklee (..)   2012-01-20 21:54:00
因為公司大都是用定型契約給每個員工簽 告輸的代價也不小
作者: chucklee (..)   2012-01-20 21:58:00
而且公司要負舉證責任 外加真判賠也不見得那麼多
作者: chucklee (..)   2012-01-20 21:59:00
對基層員工來說 基本上就是簽來嚇嚇你的
作者: chucklee (..)   2012-01-20 22:12:00
鴻海競業條款就敗訴過 http://ppt.cc/lyv4
作者: twinmick (米克)   2012-01-20 22:14:00
這真的會被告..但是告不告的贏不是重點,重點就是你光跑
作者: twinmick (米克)   2012-01-20 22:15:00
法院就飽了..人家公司有專人處理,除非你孤家寡人沒牽掛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2-01-20 22:19:00
第2點違反勞基法無效
作者: Sunofgod ( )   2012-01-20 22:35:00
第2點之前不是有個臺GG被挖去三爽被告 不過好像跟這無關?
作者: Sunofgod ( )   2012-01-20 22:36:00
但是是類似的事情就是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12-01-20 23:32:00
第二點無效 因為公司並無給你同等的對價利益
作者: Focus788 (請屎皇)   2012-01-20 23:53:00
有關專利的東西 通常都會有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2-01-21 00:24:00
這是用來防君子跟主管們的 大公司的確是要法務啊 但是他也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2-01-21 00:26:00
是花錢請他們 你只是小樓樓 公司搞不好連你去哪都不想知道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2-01-21 00:28:00
不要以為養律師很便宜 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半小時 就好幾千
作者: alex6324   2012-01-21 10:22:00
請問不簽的話 公司有說會怎樣嗎?
作者: iambld (彬)   2012-01-21 12:33:00
我們有些人目前先採取不合作 人資的主管好像明天要來說明了 再看看他們要怎麼講
作者: Sunofgod ( )   2012-01-21 15:54:00
人資來說明還不就唬唬不懂法律的人
作者: iloveov (oov)   2012-01-22 02:24:00
放心啦 你不夠大隻,公司的法務部會那麼閒跑去告你
作者: iloveov (oov)   2012-01-22 02:25:00
好歹也要像台積梁sir,或htc的總字輩才有可能
作者: canallchen (agentx)   2012-01-24 09:21:00
嚇唬人用 長官還會對離職員工發存證信函 不過沒下文
作者: canallchen (agentx)   2012-01-24 09:23:00
要離職就說回家休息或繼承家業 不明說 可避免這些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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