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初在剛離開舊公司 到新公司工作
那工作其實原本就是在台灣工作
寫生產線的測試程式 加上產品的韌體(反正就是有關程式的全包了)
結果在第三次面試跟我講 那工作還是需要人去大陸產線
所以前三個月在台灣的薪資是N 去大陸後是N+M
結果一去傻眼 跟我講要延後去大陸 可能要在台灣待很久
我把情形跟以前同事跟我的同學講 大家都覺得 我是被騙去
用大陸的薪資把我拐去
也害我放棄另一家薪資分紅不錯的公司
我現在想要離職 也有公司打電話要我去面試
請問一下 我去面試時 該怎麼講我到目前這家公司的情形
可以直接跳過不講嗎 可是我的離職證明跟 健保轉出要怎麼辦
到時候一看就知道怪怪的
我同事跟我同學都叫我不要講 講了會扣分
所以想請教一下 要怎麼樣才能夠"合法"跳過去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