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口頭錄取
什麼都沒有。你聽到這種話,應該要當作 "沒有錄取"的心態。
2. 您已經被公司錄取,正在跑文書程序。
什麼都沒有。當公司這樣跟你說,你應該要當"沒有錄取"的心態。
3. 任何形式的錄取通知。
例如:錄取通知書、電子郵件錄取通知、紙本Offer、電子檔 Offer。
意義: 公司願意錄用你。
但你非該公司員工,公司也可以隨時將此錄取通知,用任何名義換掉。
因此到此階段,你還是等於沒找到工作。
通常又找到更好的對象時,你就會被換掉了。
此時的心態應該是:這是我的選項之一。
4. 錄取後報到、教育訓練、請你去健康檢查、請你做任何工作。
實質意義:沒有。
只要沒任何紙本程序,公司叫你做再多看起來已經錄取的動作一點意義都沒有。
例如:
之前在Salary 版,曾出現有人傻傻地被錄取去實習,結果幫公司做一堆事情。
沒薪水,工作20幾天後,用表現不佳的理由就請走人了。也沒任何證據。
除了公司無良,自己傻也要負責任。
5. 完成紙本勞動契約 (或同等形式勞資雙方工作契約)。
實質意義:你已經是該公司員工。你已受勞基法保護,你已接受公司內部條約。
此動作做完,你才可以稱為自己 "找到工作"。
6. 成為該公司員工。
人家也可以隨時找個合法的理由解雇你,而且非常容易。
所以就算成為某公司員工,也沒什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