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自八卦版
雖然可成已經被鞭到體無完膚了,不過說自己一切按照勞基法
卻又被鄉民抓包在去年連續兩次違法勞基法
這種行為該怎麼形容......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GzZ1BrN ]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可成4萬找嘸人? 員工:日做16時領3.5萬
時間: Wed Jan 16 12:44:55 2013
※ 引述《chiefchief (Work It!!! )》之銘言:
: 巫俊毅表示,員工上班時數跟基本工資,絕對是一切依照《勞基法》辦理,否則若違規
: 定員工不會只是到處爆料,早就會去陳情勞委會,至於科工廠已運作,工廠都取得安檢執
: 照。
你說對了,巫先生
下面是台南市政府勞委會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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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可成不但凹你基本薪資,凹你加班,還凹你加班費,所以你的實際收入
會小於公司應該要給你的,重點是連複檢都被抓包,就表示該罰則可成根本就
沒在怕的,多凹幾個人就補回來了,顆顆
來源:http://www.tainan.gov.tw/labor/download.asp?nsub=J0A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