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資問題

作者: Flauros (hihi~)   2012-12-27 13:07:04
先跟各位說聲抱歉,因為不曉得勞資問題po在這是否合適
起因是因為我太太在某間科技公司管理處擔任助理
從她一進去到現在約莫半年多
一開始被分配到資產盤點時,就發現有很多帳目是對不上的
資產不是無主孤魂,就是張冠李戴等等之類
而深入了解之後發現這現象已經行之有年,也無法在追查下去
向其主管報告之後,也沒有下文,因此就暫時擱置
直到該公司最近年終大盤,且該公司最近正轉興櫃
該主管開始緊迫盯人,追究這個燙手山芋
我太太說他無法進行下去,且面請更上層了解之後,也暫叫我太太先不用做這部分
但直到最近這幾天,該主管做了一份盤點清單要我太太簽名
但我太太堅持不肯簽,於是便被該主管惡言相向
因此,我打算去勞工局申訴
但在此之前,先來這邊問問諸位前輩們是否有遇到相關的情況或是經驗
是不是有甚麼地方要注意的,讓我可以有更多的參考,謝謝。
作者: rifiz (薩哈拉雅)   2012-02-27 13:21:00
絕對不要背書....工作在找就有 不要怕上法院 公司惡人超多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2-02-27 13:32:00
千 萬 不 要 簽 !!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2-02-27 13:33:00
了不起換工作 你簽下去弄不好妳十年的積蓄都拿去賠公司
作者: poeoe   2012-02-27 13:36:00
惡言就惡言 絕對不要簽 必要時可以準備錄音筆自保
作者: csii5566   2012-02-27 14:38:00
快買錄音筆 絕不可隨便簽名 但大概也要開始找工作了吧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39:00
助理應該不是資產保管人而只是資產盤點人,遇到外部會計或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0:00
海關抽盤或全盤也只是協同盤點而非負責,且簽名也會有上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2:00
級主管簽名,到時出事時,負責人跟保管人比較有問題,主管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3:00
簽名也要負相對監督責任,盤點人是還好,看要誠實以告or說你不知道,其實都可以.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5:00
且任職半年多本來很多資產不清楚很正常,死的應該是那些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6:00
交接不清楚的保管人,盤點人責任沒那麼大,至於告上勞工局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8:00
那就是要把事情搞大,公司跟老闆難看,那應該是你不想做那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49:00
份工作的激烈手法,事實上帳目資產不清,會計物管保稅部門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0:00
才有相對責任,而不是一個小小助理要擔的.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2:00
要注意的地方是你要清楚哪些帳目不對,誰是負責或保管人,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3:00
老闆跟誰要你哪時候簽盤冊跟老闆的說法,留存盤冊相關人員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4:00
簽名,盤點結果表單,mail to給老闆跟相關部門,然後千萬要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5:00
自己留存一份,正常過二十三十年後,都不會用到這些東西,但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6:00
萬一不幸運氣背到出門被雷打到的機率時,至少能釐清責任.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2-02-27 14:57:00
至少不是被告,頂多運氣差點是汙點證人.
作者: rifiz (薩哈拉雅)   2012-02-27 22:48:00
還是要小心 一堆盤點助理是要"負責"的 交接完簽名表示同意
作者: rifiz (薩哈拉雅)   2012-02-27 22:49:00
並確認此份帳目 主管大可以說被欺騙 且最後在法律上 絕對會
作者: rifiz (薩哈拉雅)   2012-02-27 22:50:00
看文件,簽名 以及"實際實行"清點動作之人 現在要確認助理
作者: rifiz (薩哈拉雅)   2012-02-27 22:51:00
到底是不是資產保管人以及保全證據的確當初有上報狀況
作者: rifiz (薩哈拉雅)   2012-02-27 22:52:00
一些公司職務並沒有分那麼清楚 盤點人即為保管人
作者: jjandy (饅頭)   2012-02-27 23:10:00
絕對不要背書....工作在找就有 不要怕上法院 公司惡人超多了不起換工作 你簽下去弄不好妳十年的積蓄都拿去賠公司
作者: Flauros (hihi~)   2012-02-28 11:54:00
感謝各位的指教,雖然最後該主管還是另找別人簽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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