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o2288 (儒表道骨佛心)
2012-08-27 03:06:46http://udn.com/NEWS/WORLD/WORS1/7320235.shtml
美國加州聖荷西市聯邦陪審團廿四日裁決蘋果公司控告三星公司侵犯專利權案成立,三星
宣布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求推翻此一裁決,包括提出評決後的聲請(post-verdict
motion),或進一步提出上訴。
三星電子發表聲明說:「本公司將立即提出評決後之聲請,以求推翻這項裁決。如果不成
,本公司將提請上訴法院審理。」
三星在獲悉判決後隨即發表聲明中指出,這項裁決足以使消費者蒙受損失,蘋果公司已「
操縱」專利體系。
聲明中提到,「這項裁決將導致消費者的選擇更少,同時扼殺創新,並可能推高價格。遺
憾的是,一家公司竟能操縱專利法,進而壟斷市場或技術。」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2-08-27 03:10:00哈哈你看看你哈哈
作者: tabrisPTT 2012-08-27 12:30:00
上訴不是會更慘 XD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2:51:00專利大勝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2-08-27 12:51:00蘋果現在想的是拿判決去ITC申請禁售令吧....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2:52:00這是Apple的一小步,卻是專利的一大步禁止令是一定要的啊INJUNCTION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2:54:00from idea to patent,Apple是個標竿企業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2:55:00看起來 industry design的職缺應該會增加
作者: csii5566 2012-08-27 12:58:00
阿婆: 我要一個打十個 這只是第一個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2:59:00正解,先解決主要對手,其他次要的,自己看著辦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2-08-27 13:05:00還好啦,才賠個十億...歐盟輸了大概就可以收一收了~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3:15:00技術難度不高的,DA(迴避設計)很快的啦
蘋果有很多專利根本就不該給過的,美國專利局都給他過,歐洲
就把他們打槍,果然還是主場優勢,有些專利根本就莫名其妙包太廣,照他們那個內容,根本只要做智慧型手機就會侵權,這種
如果法官認為蘋果使用專利進行壟斷或惡意競爭,是可以判蘋果敗訴,歐洲一些三星蘋果的案子,這也是三星主打的點之一
作者: faxer 2012-08-27 14:51:00
有辦法就買通美國法官,這是三爽不得不走的路~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19:00這案子是TRADE DRESS infringement成立所以我在前面推文才會說"專利大勝"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0:00專利是屬地主義,想進美國市場,就要乖乖照美國方式玩美國玩專利法一百多年,玩得可精咧。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1:00對岸可怕的地方在於2003年就發現了,所以現在狂追這塊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2:00透過政策先搞大這一塊。你看法商家電在美國痛電陸商,結果同樣的東西在大陸卻是陸商反電法商,還倒賠(含美訴)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4:00所以咧? 專利是武器,法官成為企業競爭劊子手。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5:00台灣呢? 別人在吃麵,我們只能喊燒。過過乾癮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6:00海公會起來也是在20多年前看到這塊趨勢,併吞不少競爭對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16:27:00手,剩下存活著的也只能靠申請專利和公交法抵抗
作者:
wtl (比特)
2012-08-27 20:35:00最高法院:前面判決有誤 應該賠20E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21:21:00Supremes: 先去聯邦馬戲團過個火再來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21:22:00喔~不! 是聯邦巡迴法院啦
作者: thern (S.B.B) 2012-08-27 21:38:00
專利鼓勵創新,但三星就是copy,活該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2-08-27 21:55:00報告,法官大人說的都是對的
作者:
ppc ( )
2012-08-28 01:34:00抄襲還那麼多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