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ech_Job板板規 2012.08.26

作者: harrygp (煞不住!!!!!)   2012-08-26 17:32:27
一、 禁止討論與科技業無關的話題。
二、 禁止人身攻擊、挑釁、歧視或引戰意味之言詞用語。
如非事證明確者,當事者告訴乃論;檢舉請一併附上說明。
若非版主發現。請至#1Ej_C7ua推文檢舉,其餘不受理。
a. 噓文不算挑釁
b. 未經所有當事人的允許,不可公佈水球或者信件,違反者屬於挑釁。
三、 禁止不明連結、廣告文或政治文。
注音文、拼音文若有造成誤會,必須主動解釋,不然屬於鬧板。版主對發文者處罰。
未交代連結內容者視為不明連結。
允許討論勞資政策,但不得超出本版討論範圍。
若非版主發現。請至#1Ej_C7ua推文檢舉,其餘不受理。
四、 禁止一文多po或手動置底 (以兩週為單位)。
五、 禁止刪除、竄改推噓文(廣告、不明連結、推文者本人要求除外)。
檢舉請一併附上說明。
六、 文章字數在30字以下一律刪除。
未滿60字將視內容決定是否保留。
網址不算字數,英文以單字為單位。
因字數過少而刪除之文章將不予保留及退還。
發文者有效篇數五篇以下 且違反版規六者
文章劣退不公告
七、 版主對於惡意鬧版之版眾將依版規罰則處理。
版主對上述行為有主觀認定之權力,必要時將給予劣文一篇。
   PTT官方公告不受歡迎人物及廣告文章一律劣退+水桶且不另行公告。
八、 禁止學校科系文、軍公教醫相關文章。
任何「與科技業進行比較的文章」也包含在內。
相關文章請至《Graduate》、《Master-D》、《CareerPlan》…
等專門版面討論。
九、 徵才文務必附上徵才公司名稱及薪資範圍。
a. 初犯者刪文+水桶兩週反省,累犯依版規罰則水桶一個月累計。
b.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薪資未明確列出數值範圍者(ex:比照XXX標準)視同違規。
c. 同公司類似性質工作請發於同一篇 (使用shift+e修改文章)。
相同文章勿手動置底,可重複PO文的期限請參考板規四。
d. 獵人頭公司徵才需加附該職缺網址。
e. 公司徵才文,聯絡信箱/電話必須為該公司信箱/電話。
若無公司信箱/電話,請留與留給人力銀行相同的聯絡信箱/電話。
ex:若是京元電子就要留Superman@kyec.com.tw的信箱。
十、 轉錄相關規定。
1. 轉錄文章限上站次數30次以上,文章數10篇以上的版友。
2. 一個帳號一日最多只能轉/貼/發一則新聞。
3. 文章需附原文連結。
網址超過一行建議縮網址以方便點閱 (可參考 http://0rz.tw http://ppt.cc )
十一、 問卷相關規定。
一律使用 [問卷] 分類標題,不得任意更改。
所有問卷文比照板規四,有效期間為兩個星期,請勿在期間內重複張貼。
未使用 [問卷] 分類標題者,直接刪除。
十二、 非版主請勿回覆 [公告] 標題。
包含"[Tech_Job] 看板 選情報導"
十三、 請勿回覆任何標記「S」之討論串。
板規十四、 若版主名單只有一個版主時,除了版主,一天中發文四篇屬於鬧板。
若版主名單只有一個版主時,除了版主,已被警告過的人,一天中發文三篇屬
於鬧板。
若版主名單只有一個版主時,除了版主,被浸過水桶的人,一天中發文兩篇屬
於鬧板。
板規十五、 [offer]詢問的文章,三個月才可以發一次。不論是代發或是自己發表。違規
者,文章劣退。
罰則 文章以及推文懲處依據如下:
由版主判定等級1/第一次-警告
等級2/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等級3/第三次-以上以月為單位累計
違規文章懲處依據如下:
由版主判定等級1/第一次-刪文
等級2/第二次-以上劣退
等級3/第三次-廣告文及不明連結直接劣退+永久水桶
以上兩種懲處可同時進行,就是亂板者在被刪文劣退同時也會被警告或進水桶。
此篇推文僅限反映版規問題,相關回應會在回覆後定期清理
作者: gwunder ( )   2012-08-26 18:05:00
7-eleven停止販賣香菸 這與科技版無關
作者: WAIJEE (我只有沉默作陪)   2012-08-26 19:57:00
第一次看版規 發現14,15是相當奇怪的規定
作者: ViperII (R.I.P. Y.Z.)   2012-08-26 22:32:00
沒差啦 這版也快salary化了
作者: furuuchi (宅心邪王)   2012-08-26 23:13:00
沒差啦 反正板主說的算
作者: gn11488123 (AngryCat)   2012-09-01 09:59:00
gg資深之後變超閒?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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