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閒聊一下 我是現職警察我老婆是老師所以偶爾會關注教師板1.怎麼能知道那是電子煙歪腦筋的學生他可以主張說這是剛用完的USB他不主動交付你也沒皮條2.合理懷疑沒有寫清楚什麼是合理懷疑 像警職法6-1~4項也只有寫以下這些 但也寫的不清不楚 這導致可能會有違比例原則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3.檢查並不能搜索是行政範疇而已搜索一定牽扯到刑事部份然後身份必須是警察官、檢察官才可以簡單來說要檢查可以只能命其交付之搜索一定犯1強制跟2違法搜索還有可能被告3性騷擾除非有危害事實發生即將發生(已親眼所見)或當中否則還是建議您 看事態可以的話儘量跟長官報告 真的太嚴重再打派出所 不要傻傻攬在自己身上 大家都是軍公教領少少的錢 不要公親變事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