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私中教師疑遭不當解聘?教育局:持續

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2023-09-22 19:09:40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趙宥寧、朱冠諭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私中教師疑遭不當解聘?教育局:持續督導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19/realtime/25289526.jpg
桃園市六和高中招聘教師,在教甄簡章載明錄取者應繳交保證金3萬元,若未依期限應聘
就會沒收。圖為六和高中。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私立六和高中專任教師向本報指出,六和高中自110年11月起無故撤銷其導師職位,
並召開6場非正當程的教評會,甚至有兩三場未邀當事人出席說明,甚至有偽造文書嫌疑

六和高中對此表示,解聘過程完全符合程序、未對教師跟蹤騷擾,在教育局同意解聘前也
正常發放薪資,「如果程序不符,教育局不會核准」。教育局看到程序都符合,才同意解
聘。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則說,將持續督導該校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兼顧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
工作權益,校方如有相關缺失及管理問題,教育局將會督導糾正,若情節嚴重,將列為未
來核發補助款的考評。
該名專任教師表示,由於不願配合多元選修評分辦法,依學生狀況核實給分,六和高中自
110年11月起無故撤銷其導師職位,並召開六場非正當程的教評會,甚至有兩三場未邀當
事人出席說明,最終作出不符行政程序的不續聘程序,甚至有偽造文書嫌疑。儘管事後補
程序,仍在會議中逼問當事人未做之行為,之後更多次被校長、教務主任、人事主任約談
、逼問,讓他感到憤怒與恐懼。
該名專任教師說,經向桃園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後,111年5月認定教師申訴有理由
,劉姓人事主任卻拒絕發放聘書,申評會事後要求六和高中二周內發還教師聘書,事後校
方卻遲未發聘,直到112年3月7日才拿到111學年度聘書,但他寒暑假與111學期間皆未被
排課,也無法登入校內網路。
而在校方疑似違法做出不續聘決議後,該名專任教師表示,111學年起(111年8月1日起)
關閉學校公務信箱、學校網路,也未安排辦公室座位,先前他也向六和高中人事室陳情遭
職場霸凌,人事室卻未合法通報勞工局,甚至置之不理。劉姓人事主任更向他說「劉老師
你是不是下星期就不用來了?我可以放你10天的假,9月薪水照樣給你。」
該名專任教師因此向勞工局申請勞檢,檢舉校方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教師指出,該案經
勞檢單位認定,校方有違法之虞,限期一個月改善,事後校方仍未改善,遭勞動部公告在
網站上,登錄為不良企業名單。
該名專任教師也指控,陳姓校長在去年12月13日召開上一學年度的教評會中,拿出一系列
當事人在學校的生活照片,甚至包含睡覺照。他指出,校長聲稱是調查小組拍攝,但事發
前後兩個月內並未接觸到相關人員,校長於今年3月1日改口是處室監視器拍攝,但該處室
事發前並未裝設監視器,校長疑似偷拍行為讓他感受到「性與性別的噁心」,經投訴校方
召開性平會,卻直到本月7日才召開性平調查小組。
該名專任教師指出,教評會與考績會結束後,他收到大過1支,但當時他未被校方排課,
「沒有上課還可以被記過」,隔一個月又收到解聘、大過、考績丙等通知,卻未通知他參
與教評會,考績丙等、大過也未有分數、調查小組說明,事後他向申評會陳情,今年7月
收到評議文認定申訴有理由,大過、考績丙等、解聘全部不予維持。學校向教育部再上訴
的內容,第一條就說「教評會組織不合法」、「外聘委員不出席」等等,跟給教育局的資
料完全相違背,疑有偽造私文書之嫌。
該名專任教師表示,學校連續兩次給教育局申評會的資料,包含校事會議、教評會紀錄、
輔導會議記錄都有偽造疑慮,外聘委員出席狀況也存爭議。究竟是六和高中辦學優良,還
是校長、人事與人事幹事「枉法」,不把教育局與教育部的行政命令放在心中遵循。
校方對此回應,教師解聘都要照流程,首先要開校事會議,由會議委員評估事件是否進入
調查,如果需要,就會組調查小組,調查小組至少有3位外聘學者專家,調查報告出來後
,還要再給校事會議決定要不要送教評會;此案最後結果是教評會決議解聘,再報教育局
核准,教育局看到程序都符合,才同意解聘。
校方表示,雖曾有一次教評會沒邀當事人出席,但在教育局要求下,後續有再辦一次教評
會補完程序,否則教育局不會核准。
對於當事人指控遭偷拍,校方澄清是該師到校後經常昏睡,甚至在開會時睡覺,經委員評
估無法輔導;教育局要求若要解聘,就需拍照蒐證,校方才會配合,也因為有蒐證,教育
局後續才發解聘函。
至於當事人再指控曾向學校人事室陳情遭職場霸凌,人事室卻未合法通報勞工局,導致校
方事後遭勞動部登錄為不良企業名單。校方則強調從未被通知是不良企業。
校方強調,此案件已從2021年底陸陸續續、反反覆覆開教評會,很多家長擔心不適任教師
會影響孩子課業,且該師還會在網路帶風向,令校方頭痛,家長也希望校方處理。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學校調查小組認定該師109至110學年有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
具體事實,家長要求轉學或轉班,111學年第1學期事病假超過規定等,經判斷該師無輔導
改善可能。
教育局表示,該校於今年3月1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通知該師陳述意見,依教師法第16
條規定,教師聘任後,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決議通過予以解聘該師,
但在核備解聘前,該師仍為學校教師,學校應發予聘書,經該師向桃園市教師申訴評議委
員會提起申訴後,獲申訴有理由決定,學校後於今年3月7日發予111學年聘書。
教育局表示,該校今年7月31日接獲教師性平調查申請書,並於8月7日召開性平會,惟與
會委員認為應作成調查報告,方可據以討論本案,爰決議受理並籌組調查小組。為求慎重
,調查小組全採外聘委員,全案進入約談及調查程序,並於近期召開性平調查小組會議;
申訴案件則由教育部審議程序中。
教育局表示,將持續督導該校確實依據相關規定、程序辦理,兼顧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工
作權益,並將已主動介入了解,校方如有相關缺失及管理問題,教育局將會督導糾正,若
情節嚴重,將列為未來核發補助款的考評。
校方也透過聲明表示,六和高中今年度國中部、高中部及高職部皆為滿招,是深得家長信
賴與學生喜愛的一所優質私立學校,家長將孩子送來學校,除提升知識、學習技能外,不
外乎要求安心、放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是學校的責任,而學校更
要擔任起校園守護神,在第一線把關校園安全,將不適任教師阻擋在校園外,還給校園一
個單純的學習環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449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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