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遇到愛指揮老師做事的家長應對方式

作者: fred11045 (clumsy)   2021-12-11 23:46:20
處理事情的原則無非是人事時地物第一時間能弄清楚就弄清楚,回家再寫的陳述書一定不同
,所以第一時間沒辦法讓雙方學生跟家長都確定好這個版本的內容的話,放到隔天就已經是
又要重新調查的狀況了。
就好像法庭雙方不斷提供新證據,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越講越多也要禁得起考驗,
所以學校端第一時間能準備的人事時地物的資料(監視器、同學旁證、雙方證詞等等)一定
要能應對這些新的指控,也可以說,如果沒有證據支持任何一方的指控,也得提醒雙方你的
指控沒有辦法被證明屬實。
很多人認為學校可以不要管就好,公親變事主,這當然很理想,回歸到法治教育或者家庭教
育都對。但站在家長的立場,一定會認為學校有提供資訊、建立正確觀念、妥善教育學生處
理糾紛的責任。
要如何做到什麼都不管,我一來是佩服這樣的老師,二來是好奇都不管的後果,如果有老師
能提供該校可以什麼都不管或者非常鼓勵家長訴諸法律的相關流程做法,在教育局也能接受
的前提下,該校可以有如此完善的SOP者,懇請在版上提出寶貴經驗,我想能造福不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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