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符合介聘14條第2項,學校能擋介聘嗎?

作者: kilakilakila (kilakilakila)   2021-08-19 16:50:55
大家好,先敘述我目前的狀況:
1. 我在109學年度考上全國聯招(服務學校在臺灣本島,非偏鄉、非客家地區、
非原住民重點學校)
2. 我的學校在A地,先生的戶籍地及工作地均在B地。
先生目前每天通勤來回A、B兩地近四個小時。
「介聘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介聘至其他學校,不受第一項實際服務滿
六學期規定之限制:
二、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
目前想依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第二個情形申請111學年度的介聘,
在這樣的情況下,
教評會或校長可以拒絕我的介聘申請嗎?
會這樣問的原因是我們學校的風氣比較保守,
先前向人事室問起這個規定時人事主任說:「你才來兩年就要走喔?」
所以會擔心學校會擋。
目前的想法是開學後去拜訪教評會委員說明我的狀況,
請他們成全。
但若學校要擋的話,
學校這樣是於法有據的嗎?
懇請大家解惑,謝謝大家。
作者: institutrice (fantasy)   2021-08-19 17:05:00
看學校氛圍~通常是不會擋啦有具體事實可以陳述通常都會被同意
作者: kilakilakila (kilakilakila)   2021-08-19 21:10:00
了解,謝謝老師們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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