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教總爭取公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其職務

作者: NFTU (全教總)   2021-04-13 09:24:02
全教總爭取公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其職務加給應一致
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公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應依「各級學校、組織層級及教師
兼任職責程度」之條件訂定,但是目前兼任主任或組長職務之公立學校教師,其職務加給
基準依服務年資分別區分成二級及三級,教師兼任主任或組長之加給應以其實際擔任職務
做為考量,以年資區分,並不符合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訂定的精神。因此近年來全教總積
極爭取並強力主張:應將公立學校教師兼任主任或組長職,其職務加給更為一級,而非依
服務年資而區分成二級或三級。
行政院每每考量公教一致,而忽略了教育人員的特殊性,況1995年教師法公布後,公教分
途甚為明確。本會再度行文行政院,持續爭取公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其職務加給一致。
本會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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