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教師年資判定

作者: cindy0617 (oreo)   2021-03-04 08:49:08
各位先進打擾了
有關十年教師的判定
在 教育部109年12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70547號中 提到
代理教師 惟因聘約導致月份不連續情形,應不可歸責當事人,爰該段代理年資得併計為資
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
在苦考8年終於考上,四年後要提報
卻有判定的疑問
98.8-99.7 代理整年
99.8-100.2 代理 但聘期只開半年
100.8-迄今扣除育嬰留停的1年(沒有爭議)
目前人事的說法是 98.8-99.7的年資判為中斷
不予採計 但是 109年的函號又給了我念想
希望有先進可以幫忙釐清一下 謝謝
作者: institutrice (fantasy)   2021-03-04 15:26:00
十年好像只換到一張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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