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務員試辦加班時數算到分鐘 教師也想比照

作者: wush (wush)   2020-11-15 21:44:08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016430
公務人員今年3月開始試辦「加班時數覈實計算到分鐘數」,根據規定,公務人員加班未滿
1小時或超過1小時的餘數,可以經合併,再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主張,教師身為政府受雇者,應比照公務人員,「超時加班時數」採
計覈實累計至分鐘數,以符公平原則。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公務人員與聘僱人員先行試辦
,教師部分先等試辦結束再規畫參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表示,行政院在「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各機
關對經依規定指派加班的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得鼓勵其選擇在加班後一年內補休假,並以
小時為單位,不另支給加班費。教育人員本應適用「因公務超時加班,可以支給加班費或
是補休」的規定。但因經費考量,如今多以「補休」代替「加班費」。
于居正說,事實上教師不但無加班費可支領,補休更須自行處理課務,並自付代課鐘點費
,許多教師因此被迫放棄補休權利。現在補休採計強制規定「以小時為單位,餘數不得累
計」,相較於勞工加班保障的優厚,以及公務人員的彈性處理,政府明顯苛刻教師。
工會建議,教師應與公務人員規範一致,對於超時加班時數的採計,覈實累計加班時數至
分鐘為止,這樣才有鼓勵補休的實質意義。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於「教師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的
餘數得否合併計算」一案,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3月起只有公務人員與聘僱人員先行
試辦,至於教師是否比照辦理?將適時瞭解公務人員、聘僱人員試辦情形後,再於後續規
畫參考。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20-11-16 15:23:00
很誇張耶!公假或研習還課務自理??大家真的是小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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