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聯絡簿缺失要記導師考績乙等

作者: kmt11242001 (brook)   2020-07-16 00:53:49
我比較在意的是主任單方面覺得老師有缺失,可以上簽呈給人事開考核會這件事
雖然考核會還要經過投票,但主任可以這樣做的法源到底在哪裡?
※ 引述《thisismark (thisismark)》之銘言:
: 大約在14天前,主任宣布期末考當天要抽查班級聯絡簿
: 上週(10天前)在期末考當日,本班有查有多處瑕疵之未妥善處
: (含家長沒簽老師簽/家長簽老師沒簽/日期未寫(含假日)
: 主任在我當節上課中,打電話來說他認為狀況很差,要我修正
: 我回說我現在正在上課,下課請同學再拿回來再補強
: 主任很急地說,你現在不趕快改,我就要影印存證了
: 我就說我正在上課,現在沒時間,然後他生氣地就甩我電話。
: 我就又回撥回去吼,主任為什麼要打擾上課又掛人電話,就產生口角
: 然後主任就上簽呈給人事,要開考核會來檢討這件事,給我考績乙等
: 校長耳聞出面協調,請我先道歉再安撫主任,目前的懲處是書面警告一支
: 因為我在網路上查不到相關的資料,也沒有類似經驗的友人
: 所以在這裡請教一下大家的意見
: 1. 學校抽查聯絡簿,有法源依據嗎?我找到的都是抽查聯絡簿似乎不合法,但似乎又合理
: 2. 人事說書面警告,其實不算懲處(類似緩刑的概念),叫我開考核會乖乖道歉就好
: 3. 目前校內風向是老師不願意得罪行政端,建議我吞下去(但我吞不下去)
: 4. 看版上以前的文章,這樣地發展是否會演變成以後對我不利的環境(因為被盯上)
: 5. 因為是書面警告,所以也無法申訴救濟,變成我要自我保護,如何做比較好?
: 因為事情發展地很快,短短兩週我己經瘦了快兩公斤(吃不下也睡不好)
: 昨天才放暑假,才有時間PO版請教大家,謝謝回應。
作者: terrorist219 (中華隊加油!!)   2020-07-16 12:48:00
人事主任辦考績會只是列席...決定是考績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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